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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十二五”末,福建省县县通高速公路,通车里程将超过5000公里。福建政府办公厅日前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高速公路资金筹措的若干意见》,将大力引进社会资金投入到高速公路建设领域,更多的土地增值收益也将用于高速公路建设。 福建省政府要求,各地要及时出台引资优惠政策,采用合作、合资、独资、BOT、BT和股权转让等各种方式,全方位引进社会资金建设高速公路。在2015年底前,除已签订福建市合作建设协议的项目外,其他项目由各地引进社会资金进行建设。 福建省还计划通过利用土地增值收益的方式,为高速公路建设提供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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