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对进口不锈钢无缝钢管征反倾销税

2012-11-08 17:08:23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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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北京11月8日电(记者雷敏)中国商务部8日发布2012年第72号公告,公布相关高性能不锈钢无缝钢管反倾销案终裁结果,决定自2012年11月9日起,对原产于欧盟和日本的进口上述产品征收9.2%至14.4%的反倾销税,实施期限为5年。

  公告说,经过调查,调查机关最终裁定,在本案调查期内,被调查产品存在倾销,中国国内相关高性能不锈钢无缝钢管产业受到实质损害,且倾销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鉴此,中国商务部决定对原产于欧盟和日本的上述产品征收反倾销税。

  中国商务部于2011年9月8日对上述产品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并于2012年5月8日发布初裁公告,认定被调查产品存在倾销。

 

关键字: 不锈钢无缝钢管 反倾销税 调查产品 实质损害 商务部
责任编辑: 刘永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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