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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废弃节能灯处理的厦门通士达照明有限公司,两台总设计量为每年处理3600吨的机器,每年实际处理量不到100吨,处理的还是以通士达自己生产过程中的报废产品为主。
上海废弃物交投有限公司去年收到的灯管则只有16吨,不到其处置能力的百分之一。 废弃节能灯遍布各地亟须妥善回收处理的同时,不少具备节能灯处理专业资质的公司,其处理机器却在大部分时间无事可干。 缺失的回收渠道、高额的处理成本在节能灯消费端和处理端之间划下了一条巨大的鸿沟。 污染隐忧 2008年,财政部、国家发改委部署首批5000万只获财政补贴的高效照明产品的推广工作,标志着我国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工作正式启动。 以企业为补贴对象、由企业将补贴资金让渡给消费者的间接补贴办法支持高效照明产品推广。这是我国第一次运用财政补贴手段支持涉及广大消费者的终端节能产品推广。 据统计,高效照明产品比普通白炽灯节电60%到80%,使用寿命多4到6倍。 2011年11月1日,国家发改委、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发布《中国逐步淘汰白炽灯路线图》,明确从2012年10月1日起,分阶段逐步禁止进口和销售普通照明白炽灯。 我国照明用电约占全社会用电量的13%,如果把我国在用的14亿只白炽灯全部替换为节能灯,每年可实现节电480亿度,相当于减少二氧化碳排放4800万吨,节能减排潜力很大。 但是,另一隐忧随之而来。 如果废弃节能灯随意被丢到垃圾桶,破碎、焚烧后产生原子态汞蒸气进入大气,然后沉降进入土壤或河流,与微生物作用成为有机汞化合物(如甲基汞)。甲基汞能溶解在脂肪中,容易被肠、肺、皮肤吸收,渗入血液,并累积在人体的肾、脑等器官中,导致慢性中毒。 中国工程院院士、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谢克昌提供了一组数据:“电子垃圾对环境的危害很大,如废旧节能荧光管中汞含量平均为0.5毫克/只,渗入地下后会污染约180吨水及周围土壤,而目前我国节能灯的消费量达10亿只以上。” 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前所长周凤起指出,如果没有回收节能灯这一条,推广节能灯政策就缺了一条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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