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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公财经讯 据《21世纪经济报道》11月27日报道,继7月20日、11月1日,中国商务部先后发起对美韩、欧盟的多晶硅双反调查之后,如今再推出追加双反追溯期的举措。 11月26日,商务部网站公告称,将对向原产于美国、韩国和欧盟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追溯征收反倾销税,以及对上述多晶硅追溯征收反补贴税进行调查。 “追溯期为九十天的时间,此举是为了遏制国际多晶硅近期对中国市场的疯狂低价出口、倾销。”一位多晶硅企业高管对记者解释,追溯征税一般追溯到初裁前90天,如2013年1月初裁,则对美韩将追溯到10月份,对欧盟追溯到立案时间的11月1日开始。 “双反”申诉由中国国内最大的四家多晶硅企业共同发起,分别是:江苏中能硅业、江西赛维LDK光伏硅科技、洛阳中硅高科技、重庆大全新能源。 根据商务部的要求,欧盟、美国、韩国太阳能级多晶硅生产者/出口商需在12 月 11日前以书面形式,提供2012年1月至10月按月度统计的对中国出口多晶硅的数量和金额等信息,并自2012年12月起至本案初裁公告发布当月止,每月15日前提交上月对中国出口被调查产品的数量和金额等信息。 上述光伏企业高管称,目前国内多晶硅双反已进入追溯征税立案调查阶段,要求进口商和出口商双边向商务部汇报2011年7月1日以来的进出口数据。“调查机关将分析这些数据,并根据海关数据,衡量是否存在突击进口的事实再做出裁决。” 2011年,中国总计进口多晶硅6.46万吨,同比增长36.00%,取短期订单价与长单价的平均值约40美元/公斤计算,涉及进口金额为25.9亿美元。 数据显示,2011年8月-2012年1月,我国多晶硅总进口量为20881吨,但在2012年2月-7月,进口总量增至29174吨,增长40%。9 月份,我国多晶硅进口量约为8720吨,环比增长13.15%,更创下历史新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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