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业未必受惠「营改增」

2012-07-25 09:37:35 来源:大公网   

 

▲王德荣表示,由于物流行业经营分散等特点,不少企业无法将成本抵扣/资料图

    【大公网记者扈亮北京二十四日电】作为近年国家结构性减税政策的最重要内容之一,营业税改增值税受到各方关注。其中物流行业由于被视为可以在本次税改过程中受益而备受关注。中国交通运输协会常务副会长王德荣日前表示,营业税改增值税的确从宏观上有助降低企业税负,不过由于物流行业经营分散等特点,不少企业无法将成本抵扣,希望国家可以进一步降低企业税负。

    之前媒体报道,作为本次「营改增」试点地区,截至6月15日申报期结束,上海5547户交通运输业一般纳税人共申报缴纳增值税23亿元,与按原营业税方法计算的营业税相比,净增加税收1.2亿元。不过,其中主要是陆路运输增加税收1.5亿元,水路运输、航空运输及管道运输均减少了税收。

    部分企业税负不降反增

    王德荣解释说,之所以出现「营改增」后,部分企业税负不降反增,主要与企业经营特点有关。由于相当多的物流企业的外围服务行业都无法提供增值税发票,导致供抵扣的进项税进一步减少。例如,很多物流企业的运输设备维修,通常在小的维修厂进行维修,一方面维修费用较低,另外时间也较短,而这些企业通常无法提供增值税发票。此外,即使对方为一般纳税人,即有资格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单位,但按照我国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采购方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向销售方(必须是一般纳税人)提供采购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国税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书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和开票信息数据(包括单位名称、税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名称和账号)。因此很多驾驶员为了减少麻烦或节省时间,不愿意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这些因素也导致企业可供抵扣的进项税进一步减少。

    他表示,虽然理论上物流行业在「营改增」后,税负可以降低,但在实际操作层面却无法达成预期目的。他并建议,考虑到物流行业当前的特点,国家可以考虑进一步降低物流行业税负标准并进一步增加可抵扣项目以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责任编辑: 安吉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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