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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7月30日讯(本网记者 王坤明 实习生 王锦 陈虹虹)今日,福建省消委会发布2012年上半年全省消费投诉数据。数据显示,2012年上半年全省共计受理消费者投诉38410件,解决37338件,解决率97.2%,为消费者挽回损失5349.78万元。其中,家用电子电器类投诉共5801件,仍然位居投诉排名前列。手机质量投诉居高不下、维修行业猫腻多、旅游景区安全隐患难消成为上半年投诉热点。 服务类投诉居首 质量问题是主因 按照投诉类别分,上半年服务类、家用电子电器类、交通工具类位居前三甲,投诉量分别为8914件、5801件、4283件,分别占总投诉量的23.2%、15.1%、11.2%。 按投诉问题性质分,质量问题的有11493件,占总投诉量的29.9%;合同问题的7497件,占总投诉量的19.5%;售后服务问题的3454件,占总投诉量的9.0%。 省消委会表示,上半年家用电子电器类投诉总量仍然排名前列,主要问题是电器产品质量较差、售后服务无保障、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等,应引起厂家及家电卖场的重视。此外,消费者对服务类经营者完善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建立诚信机制的要求强烈。 手机质量投诉“高烧不退” 上半年,手机投诉依然高居单类商品投诉排行榜榜首。据统计,2012年上半年全省消委会系统受理有关手机的投诉高达2280起。消费者反映的问题主要有手机质量问题多、“三包”责任难履行、手机“吸金”、手机电池有漏电等安全隐患等四个方面。其中,“吸金”手机问题是一些手机厂家和软件开发商为了谋取利益,可能会在手机上设置某些陷阱,消费者在使用手机时,会因一时疏忽或者是好奇,开通了某些增值服务或是产生了GPRS上网费用。 省消委会提醒消费者:购买手机时注意不要购买“山寨手机”“水货手机”,警惕夸大宣传广告。选择手机要仔细检查主机及随机附件。同时,记得索要正规发票及三包凭证,这样在机子出现问题的时候,合法权益才能有所保证。 维修行业问题猫腻多 据统计,上半年,全省消委会系统受理有关保养和修理服务的投诉高达417起。消费者反映的问题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维修服务收费并未明码标价,维修站利用消费者不具备专业知识的短处,常常找出各种理由乱加价;二是停产商品零部件供应无保障,许多消费者刚买了商品不久,就发现该款产品已停产;三是维修服务欺诈行为层出不穷,许多维修人员在提供维修服务时存在恶意欺骗消费者行为,如有的维修人员在维修时把进口原装或新零件,换成国产的或陈旧的,而换下的零部件重新卖钱;四是“三包”期内让消费者付费维修,这一现象普遍存在于非生产企业自设的维修网点,农村地区更为严重。消费者对这些涉及自身利益的法律细节知之甚少,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这一点进行服务欺诈,该保修的收费修理,该退的不退,该换的只给修理等等。 省消委会提醒消费者:消费者送修商品时一定要警惕维修商漫天要价,注意索回被更换旧部件,防止落入不良维修人员布下的陷阱。同时要警惕“小病大医”,一些维修人员为牟取暴利,故意夸大或捏造维修项目,把简单的故障故意复杂化。 旅游景区安全隐患难消 2012年上半年正好有春节、清明、五一等长假,许多消费者利用小长假的时间携亲友外出旅游。在一些景区,有关餐饮、住宿、安全等老问题依旧是游客投诉热点。 消费者反映的问题主要有景区消费宰客现象依然存在,分时度假新型消费存风险,乱收费或擅自降低服务标准,旅游景区、酒店设施存安全隐患等四个方面。省消委会表示,“分时度假”营销方式目前在我国发展的条件尚未成熟,与其相对应的市场也不成熟,因而会导致实际操作上的诸多不规范,极易引发合同纠纷。 省消委会提醒消费者:在旅途购物要理性消费,最好在正规品牌旅游商店购买。要学会保护自身人身安全,在旅游酒店内洗浴、游泳、健身要注意安全提示。贵重物品和大额现金要及时申报登记,存放在旅馆前台,并要求寄存方提供寄存单,一旦出现纠纷可避免事后出现责任认定争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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