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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有报道称,合生元旗下一款儿童微囊乳钙咀嚼片的产品配料含有乳矿物盐,因乳矿物盐属于新资源食品,使用范围不包括婴幼儿食品。虽然该产品在其包装上注明适宜人群为有咀嚼能力的3岁以上儿童方可食用,但该产品包装上印有“牛奶钙源”、“乳钙”等字样,并将其宣传为“让宝宝爱上吃钙片”之类的宣传语,容易使消费者误以为适宜“宝宝”吃的钙片,为此,有媒体质疑该款乳钙产品含违禁物。 其将糖果当成钙片来宣传销售的行为,更是被指涉嫌欺诈消费者。 产品涉嫌违规 卫生部2009年第18号公告规定乳矿物盐、牛奶碱性蛋白等7种物品为新资源食品。在关于乳矿物盐的内容中明确标注“使用范围不包括婴幼儿食品”。 为此,合生元发声明称,“微囊乳钙咀嚼片是针对具有咀嚼能力3岁以上儿童开发的食品”,“按卫生部发布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10765、GB10767中对婴幼儿人群年龄段的明确定义,婴幼儿是指0-36月龄(即0-3岁)的儿童”,因此,“该产品在包装盒上明确标示 ‘有咀嚼能力的3岁以上的儿童方可食用本品’完全符合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 但对其将糖果当成钙片来宣传销售的行为并未做解释。 合生元公司公共事务部一位方姓负责人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坚持认为,合生元该款产品已在产品外包装上清晰标明,三岁以上有咀嚼能力的儿童方可食用本品,所以不存在违规添加的问题。 针对合生元的解释,食品专家王丁棉则有不同的看法,他向本报记者表示,既然明知不适宜3岁以下的婴幼儿食用,就不应宣传成“宝宝爱吃”的宣传语,这样的宣传易误导消费者认为该款产品适宜婴幼儿“宝宝”食用,如果婴幼儿“宝宝”误食还易卡住“宝宝”喉咙,造成生命危险。 北京维诗律师事务所杨安进律师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亦表示,由于3岁以下的婴幼儿不宜食用该产品包含的乳矿物盐,且其产品的“钙片”外形可能导致卡住小孩咽喉从而导致窒息,可以说该产品对3岁以下的婴幼儿是有害的,不应食用。虽然合生元在产品包装上标明有咀嚼能力的3岁以上儿童字样,但与上述“钙片”的宣传相比,其并未突出标识该危险性,容易让消费者忽略。 根据我国《食品安全法》第51条规定,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应当载明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由此可见,仅在产品说明书中标明适用人群 (3岁以上儿童),但并未按照该法的规定特别警示不适宜人群,从而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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