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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耀棠不小心驾驶不成立 官斥警调查马虎

2018-06-14 03: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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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公报讯】记者梁康然报道:港区全国人大代表郑耀棠去年於香港仔遇到交通意外,事後被控不小心驾驶撞向轻型货车。东区裁判法院昨早裁定,郑耀棠罪名不成立。裁判官指警方调查过程马虎,涉案货车司机与车主有作假证供之嫌,要求律政司跟进事件。散庭後,郑耀棠向传媒表示,一直相信香港法治。

  本案发生在2017年7月3日,郑耀棠驾车行至香港仔东胜道北行与洛阳街交界时,与一架轻型货车发生交通意外。案件审讯时,两方供出两个事件版本。轻型货车司机温玮琛及车主两人在庭上供称,当时交通挤塞,货车车尾突然被撞。而郑供称,是轻型货车从後衝前再切线,结果货车车尾撞到私家车车头,将泵把扯脱。

  涉案司机及车主疑作假证供

  裁判官彭亮廷分析案情指,若是私家车撞向货车,两车相撞之处应该是凹陷,而非泵把被扯脱。裁判官认为司机与车主两人在庭上说谎。基於控方证据有疑点,裁定郑耀棠无罪。裁判官更要求律政司跟进本案司机及车主是否有作假证供。裁判官又批评到场处理事件的警员,无认真对比货车受损位置,又错误记录郑曾招认罪名,搜查工作马虎。

  就作假证供一事件,律政司发言人回覆传媒查询称,已收到法庭报告,需详细研究判案书再考虑是否作出跟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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