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两检”的“三步走”程序已来到关键的第三步,若立法会今日三读表决通过,“一地两检”的所有程序便完成,并成为香港法律一部分。《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关於在广深港高铁西九龙站设立口岸实施“一地两检”的合作安排》亦会落实,高铁通车指日可待。
有市民早前申请司法覆核挑战“一地两检”,法院表示须先待“三步走”过程完成才可检视。
然而,法律界人士指出,《合作安排》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具有最高法律效力,这是国家行为,有关决定不容置疑,相信香港法院接纳有关司法覆核的申请机会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