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4月28日傍晚,有示威者於中环IFC非法集结大叫口号。防暴警员到场,向涉嫌违反法令人士发出告票(中新社资料图片)
大公文汇全媒体报道:港府自上月29日起实施「限聚令」,限制公众地方4人以上聚集。直至今日(30日)凌晨,警方向在公众地方群组聚集的市民,累计发出338张定额罚款告票,并提出14宗检控。
同期警方、衞生署、渔农自然护理署、康乐及文化事务署及食物环境衞生署等多个部门,就有关群组聚集进行了59,535次巡查,并发出8519次口头劝喻。
此外,针对酒吧、美容院等处所的「停业令」由指示生效日期至今日零时零分,警方、食物环境衞生署、衞生署及民政事务总署就违反以上规例的餐饮业处所及表列处所,分别提出了共55宗及2宗检控。
根据规例,任何人参加受禁群组聚集、组织受禁群组聚集,或拥有、控制或营运进行该聚集的地方及明知而容许进行该聚集,均属犯罪,最高可被判处罚款2.5万港元及监禁6个月。参加受禁群组聚集的人亦可能被定额罚款2000港元。
(大公文汇全媒体新闻中心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