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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例风波首名示威者认暴动罪 判囚4年

2020-05-15 15:50:12大公文汇全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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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首名承认暴动罪的21岁男青年,今日在区域法院被判囚4年。图为去年6月12日,示威者衝击立法会(法新社资料图片)

  大公文汇全媒体报道:去年6月12日大批示威者衝击立法会期间,一名任职救生员的青年参与非法堵路,又向警方防线投掷杂物。他早前在区域法院承认一项参与暴动罪,成为爆发修例风波以来首名承认暴动的示威者。案件今日(15日)於区域法院判刑,法官胡雅文相信被告有真诚悔意,但控罪相当严重,遂以6年监禁作量刑起点,鑑於被告认罪获刑期扣减,终判囚4年。

  男被告冼嘉豪(21岁),报称任职救生员,他被控的一项暴动罪,指他去年6月12日在中环立法会综合大楼公众入口外,连同其他人参与暴动。控方案情指,去年6月12日立法会恢复修改《逃犯条例》草案二读辩论,超过8,000名示威者当日中午在立法会外集结,下午2时左右陆续有示威者湧出马路及筑起路障,意图瘫痪交通。身穿黑衣黑裤及戴白色口罩的被告,则於当日下午3时许在立法会综合大楼公众入口外衝击警方防线,投掷雨伞、头盔和雪糕筒等杂物。

  (大公文汇全媒体新闻中心供稿)

责任编辑:丁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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