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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与东盟自贸协定涉印尼部分7月4日生效

2020-06-03 15:51:05大公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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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与东盟自贸协定将於7月4日於印尼生效,图为雅加达丹戎不碌港码头 (新华社资料图片)

  特区政府发言人今日(3日)表示,香港与东南亚国家联盟(东盟)的《自由贸易协定》及《投资协定》中涉及印尼的部分将於7月4日生效。在《自贸协定》下的货物贸易方面,印尼将逐步减免对香港原产货物实施的关税,涵盖珠宝、服装及衣服配等,香港商号如欲取得优惠关税待遇,须符合有关规则,并向工业贸易署或政府认可签发来源证的机构就其货物申请产地来源证。

  在服务贸易方面,香港服务提供者在《自贸协定》下於印尼享有取得市场准入的法律保障,涉及商业服务、建造及相关工程服务,以及旅遊及与旅行相关的服务等。

  在《投资协定》下,印尼将给予香港企业在当地的投资公正和公平的待遇,并承诺投资和收益可自由转移。印尼亦会在投资被征收或因战争、武装衝突等事件引致投资损失时,按《投资协定》商订的标準,给予在当地投资的香港企业相关补偿。

  目前《自贸协定》和《投资协定》涉及八个东盟成员国的部分均告生效,涉及余下两个东盟成员国(即文莱和柬埔寨)的部分的生效日期将於确实后再作公布。

责任编辑:张兴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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