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今日(30日)上午闭幕,会议表决以162票全票通过了“港区国安法”。“港区国安法”将在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主席令后即时生效,列入基本法附件三,由特区政府刊宪后在香港特区实施。
根据全国人大早前公布的“港区国安法”草案说明,港区国安机制将包括直属中央的驻港国安公署与由特首任主席的港府国家安全委员会,中央将拥有维护特区国家安全事务的管辖权。
(大公文汇全媒体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