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大学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教授、全国港澳研究会理事宋小莊(图片来源:点新闻)
全国人大常委会今早(30日)全票通过「港区国安法」。深圳大学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教授、全国港澳研究会理事宋小莊今日出席一档电台节目时表示,内地法不似普通法撰写得钜细无遗,但会按罪行分等级。若涉及最严重的危害国家安全罪行,应该判无期徒刑。程度不太严重,例如犯罪预备、宣传、煽动或串谋,刑期可分为两级或三级。轻则判3年,程度中等可判10多年。
宋小莊指出,有关量刑跟内地及主要国家都很接近,这些国家的叛国罪,最高量刑是死刑或无期徒刑。他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最高可判死刑,但近年判死刑的罪名已越来越少。但若情节显著轻微,法官也可以予以不判刑,因此仍有量刑空间。
宋小莊还表示,中央将设立驻港国家安全公署,理应可行使管辖权,但管辖权可有许多不同理解,有狭义的司法管辖权及广义的调查及起诉权等。他相信,案件仍会在香港审理,但若情况特殊,连公署管辖权也不够,需要内地最高法院才能管辖,则要待将来发生案例才知道,当中可能涉及移送及是否有上诉机制,以及适用法律是否涉及双重犯罪。宋小莊表示,据他理解,若涉及移送,通常不会判死刑,只会处理涉及内地部分的罪行。
(大公文汇全媒体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