揽炒派前立法会议员续为之前在立法会内的纍纍恶行「找数」,警方昨日(18日)清晨上门拘捕朱凯廸、许智峯及陈志全,3人涉嫌於今年《国歌条例草案》审议期间以臭水弹破坏立法会秩序。3人被控8罪,案件今日(19日)下午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提堂。
民主党许智峯、「人民力量」陈志全和「议会阵线」朱凯廸,分别涉嫌於今年5月和6月在立法会会议厅泼臭水和掟「臭弹」,肆意破坏审议《国歌条例草案》的议事进程,三人被立法会合共追讨25万元赔偿,同时需为他们的所作所为负刑责。警方经深入调查和征询律政司意见后,昨晨上门拘捕三人,并控以违反《立法会(权力及特权)条例》(特权法)中的「藐视罪」及《侵害人身罪条例》的「意图使他人受损害、精神受创或恼怒而企图施用有害物品」共8项罪名,后者最高可判监3年。
本月初被拘控干犯特权法的许智峯(38岁)、陈志全(48岁)和朱凯廸(43岁),昨日再被控合共8罪。其中,许智峯涉及今年5月28日和6月4日,在立法会会议厅泼臭水和掟恶臭物品,被控两项特权法中的「藐视罪」及两项《侵害人身罪条例》中「意图使他人受损害、精神受创或恼怒而企图施用有害物品」罪。至於陈志全和朱凯廸则涉6月4日的案件,各自被控一项「藐视罪」及一项「意图使他人受损害、精神受创或恼怒而企图施用有害物品」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