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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勇答大文记者问:採用「决定+修法」完善选举制度是从根本上堵塞漏洞

2021-03-12 12:59:42大公文汇全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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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今日(12日)就全国人大完善香港选举制度的决定举行记者会。香港大公文汇传媒记者就中央为什麼以「决定+修法」的方式直接出手修改香港特区行政长官及立法会产生办法,而不是依照「五步曲」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本地启动两个产生办法的修改程序提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张勇在回答时表示,採用「决定+修法」的方式修改完善香港特区的选举制度,是经过反覆研究,充分考虑了各方面因素做出来的重要决策。

  张勇指出,这些年香港出现的乱象表明,香港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存在制度性漏洞和缺陷,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反中乱港分子利用选举方面的制度漏洞进入政权机关,公然从事危害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损害香港繁荣稳定的活动。二是反中乱港分子利用程序方面的制度缺陷,刻意破坏宪制秩序和有效管治,阻挠香港民主发展。

  张勇提到,早在2007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就曾经作出决定,明确规定2017年第五任行政长官可以实行普选;2014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又再次作出决定,进一步规定了香港特区行政长官和立法会实行普选的路线图、时间表。但是令人遗憾的是,正是反中乱港分子利用基本法当中的「五步曲」程序否决了行政长官普选方案,导致行政长官和立法会普选目标遥遥无期,无法实现。

  事实表明,如果不从根本上堵塞住反中乱港分子进入政权机关的制度性漏洞,「五步曲」程序实际上是名存实亡,走不通的。「决定+修法」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运用宪法权力,在国家层面上来构建一套符合香港实际情况、具有香港特色的民主选举制度,它的根本目的就是正本清源,确保「爱国者治港」,恢复宪制秩序,提高管治效能,为「一国两制」行稳致远奠定坚实的制度性基础。

责任编辑:李孟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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