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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率先试点住房公积金可“按月还房租”

2021-11-01 13:59:41大公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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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公房产讯 根据广州市政府新闻办日前发布的消息,针对保障性租赁住房,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率先试点“按月还房租”新业务。

按照试点新规,符合租房提取条件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可以授权公积金中心每月将所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直接划转给收租方用于支付房租。申请审核通过后,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每月自动直接转入出租人指定银行账户用于支付租金。提取额度不超过当月应付租金。

据了解,提取住房公积金按月还房租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申请条件为:(一)缴存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均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房自住的;(二)租赁本市“按月还房租”试点项目住房且租赁合同已登记备案。

新规指出,按月还房租业务旨在减轻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生活压力,提供更便利省心的服务,将根据试点情况和广州市保障性租赁住房推广情况逐步铺开。

目前,这项创新服务已在广州市首个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继园东社区得到试点推行,今后还将根据试点情况逐步在全市范围内进行推行。

公开资料显示,截至2021年9月底,广州市历年累计共有19.35万个单位的1048.44万名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总额8516.76亿元,缴存余额2273.55亿元,累计共有2723.76万人次提取住房公积金6243.21亿元。累计为67.06万户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3194.16亿元,支持购房面积6088.96万平方米。

据了解,未来5年,广州还将建设60万套保障性租赁住房,住房公积金制度将继续在住房保障体系建设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责任编辑:李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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