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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2022年1月1日起各地需遵循法拍房限购政策

2021-12-20 10:56:19大公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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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公房产讯  12月19日晚,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下文简称《规定》)。该《规定》已于2021年9月16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46次会议通过,并将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图片截自最高人民法院官网

  《规定》显示,法拍房也将纳入各地房地产限购政策约束,受限购约束的竞买人将不被允许参与法拍房竞拍。
 
  《规定》第一条也明确指出,人民法院组织的司法拍卖房产活动,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的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即不具备被拍卖房产所在地购房资格的购买人无法参与法拍房竞买。
 
  据了解,此前“因城施策”的原因,北京、广州、深圳、厦门、南京、嘉兴等在内的一二线城市,对于法拍房限购问题有所收紧。今年1月,上海静安区的一套法拍房,在网拍时注明“限购”,这也是上海首套被纳入限购范围的法拍房房源。

  对于本次最高法出台《规定》,贝壳研究院首席市场分析师许小乐认为,当前部分城市住房限购政策主要针对的普通商品房,法拍房不受限购政策约束,这就导致部分城市暂无购房资格的投资者通过法拍房进入市场,甚至推高法拍房价格,不利于市场平稳。
 
  许小乐还表示,该《规定》从全国层面、从法律层面将法拍房纳纳入限购范围,彻底堵住通过法拍房违规进入楼市的漏洞,违反相关规定的将上升到承担法律责任,房地产调控的渗透和监管力更强更严格。从当前的房地产调控环境看,一方面楼市信贷环境改善,使市场流通起来,另一方面堵法拍房不限购的漏洞,疏堵结合,做到更好满足购房者的合理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责任编辑:李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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