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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新供住宅项目需按一定比例配建公租房和保障性租赁住房

2021-12-27 18:39:12大公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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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公房产讯  12月27日,为有效增加公租房和保障性租赁住房供应,多渠道筹集房源,北京市住建委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新供住宅项目配建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各区在新供商品住房、安置房等项目中,每年按项目住宅建筑面积的一定比例配建公租房和保障性租赁住房。其中商品住房项目配建以保障性租赁住房为主。

  《通知》指出,各区新供商品住房、安置房(不含“三定三限”)等产权型住宅建设项目(以下统称“住宅项目”),每年应按照新供住宅项目建筑面积的一定比例,配建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及相应机动车停车位。各区将在确保租赁住房用地年度计划完成的前提下,结合地块情况,采取逐地块配建、集中配建两种方式。商品住房项目配建以保障性租赁住房为主,其中通过道路分割的相对独立成宗地块可配建公租房;安置房项目配建以公租房为主。

  《通知》在配建要求方面明确指出,坚持因地制宜、因区施策。新供商品住房、安置房项目,由市规划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同相关区政府共同研究,确定具体配建地块和地块配建比例。对于公租房备案家庭解决率高、租赁住房用地年度供应完成率高的区,配建比例可适度降低或不予配建。配建住房与项目其他住房在布局、建筑密度、景观环境、绿化,建筑外立面的风格、色彩、建筑材质品质等方面保持基本一致,保持项目总体和谐,并共享项目公共配套设施、机动车停车位和公共通道。

  上海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卢文曦对大公房产表示,保障性租赁住房会将是今后的工作重点。从市场需求来看,需求保障多,市场的压力将会减轻。从保障民生和维护城市活力的角度来看,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增多,可以维护市场需求、改善民生、维护城市活力。此外,从房地产投资的角度来看,保障租赁性住房具有稳定投资的作用,因为明年的房地产行业可能也会有一定的压力。

  12月26日,据人民日报报道,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王蒙徽强调,将推进住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针对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需求,加大金融、土地、公共服务等政策支持力度,大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因地制宜发展共有产权住房,加快发展长租房市场。
责任编辑:李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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