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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新建商品住宅项目分三档,由住建局统一约束建设品质

2022-04-12 19:11:22大公房产 作者:黄春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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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公房产讯  4月12日,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进一步提升商品住宅项目建设品质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下文简称《通知》)。
 
  《通知》提出,对东莞市新建商品住宅项目建设品质进行统一约束,明确新建商品住宅项目最低品质要求,切实回应人民群众对商品住宅品质的关注,同时围绕加快建设“湾区都市品质东莞”精神对部分地块提出更高品质要求,鼓励项目结合实际自主提高品质建设标准,推动住宅项目逐步实现“优质优价”。
 
  《通知》提到“品质分档”,即根据公开出让地块起始可售楼面单价对目前全市新建商品住宅项目分为三档,其中起始可售楼面单价在2万元/㎡以上区域的项目为第一档,起始可售楼面单价在1万-2万元/㎡的项目为第二档,起拍可售楼面单价在1万元/㎡以下的项目为第三档,以上档次根据实际情况实行动态调整。对于协议出让地块项目,可参照同期周边公开出让地块的起始可售楼面单价进行分档。
 
  绿色建筑要求方面,《通知》明确,处于第一档的新建商品住宅项目应按照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处于第二档的新建商品住宅项目应按以下要求执行:计容建筑面积超过5万平方米的新建商品住宅项目按照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计容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下的,按照一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处于第三档的新建商品住宅项目应按以下要求执行:计容建筑面积超过5万平方米的新建商品住宅项目按照一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其他新建商品住宅项目应当按照基本级或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等。
 
  装配式建筑要求方面,《通知》提到,处于第一档的新建商品住宅项目均应按国家或者广东省标准实施装配式建筑。处于第二、三档的新建商品住宅项目应按以下要求执行:计容建筑面积超过5万平方米的,应按国家、广东省等相关标准要求实施装配式建筑。按照国家、广东省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进行建设的新建商品住宅项目在申请办理价格申报时,住宅销售均价可在指导价(限价)基础上适当提高,具体增量成本应按照工程造价方法进行核算,由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审核。
 
  另外,实施特色品质指标的住宅销售均价可在指导价(限价)基础上适当提高,具体增量成本应按照工程造价方法进行核算,由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审核。其中提到的特色指标包括采用建筑信息化BIM技术应用(全生命周期应用)、购买工程质量缺陷保险、提高配建停车位比例(原规划条件标准的5%以上)等,处于第一档的新建商品住宅项目应按照上述特色品质指标要求进行建设,鼓励第二档、第三档的新建商品住宅项目按照上述特色品质指标要求进行建设。
 
  对此,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向大公房产表示,此次东莞住建局发布的政策站在了品质层面,对推进住房品质建设、高品质交付房屋等都有积极作用。此前国家发改委提出了“力争改善840万户居民基本居住条件”,东莞的政策则是一个好的支撑点。此外,与以往提到的户型划分不同,此次提到的“品质分档”为政策调整带来了新的启发,更关键的是,此次政策有助于进一步促进商品住宅划分品质等级的评定。
责任编辑:李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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