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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出台18条房地产措施,公积金最高贷65万元

2022-04-29 19:15:26大公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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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公房产讯  4月29日下午,据 “洛阳发布”微信公众号消息,《洛阳市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已正式发布,将从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大公房产了解到,《措施》从综合评级企业,突出分类施策;创新服务方式,减轻企业负担;加大信贷支持,支持合理消费;规范市场行为,优化发展环境等方面出发,出台18条举措,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

  洛阳市政府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洛阳市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房住不炒”定位,围绕“综合评级企业,突出分类施策”“创新服务方式,减轻企业负担”“加大信贷支持,支持合理消费”“规范市场行为,优化发展环境”四个方面,出台了18条具体举措,旨在着力保障群众住房需求,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实现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措施》提出,调整公积金贷款政策。房地产开发公司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项目准入备案。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个人最高贷款金额调整为55万元,夫妻双方、青年人才最高贷款金额调整为65万元。加大对第二套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改善性住房的支持力度。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不再设置房龄年限范围,统一按照20%执行。

  此外,还要引导银行金融机构合理确定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对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家庭,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为20%;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执行首套贷款政策;对拥有一套住房且未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为30%。

  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加大个人住房贷款投放力度,促进贷款利率适当下行。鼓励开发针对“新市民”住房按揭贷款产品,灵活设置准入门槛、信用评级、担保方式、贷款额度等条件,促进贷款利率适当下行。对区域优势明显的二手房贷款房龄调整为30年以内。支持开展法拍房按揭贷款业务。
责任编辑:李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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