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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城开展不动产居住权登记,老人可凭居住权实现以房养老

2022-05-13 11:18:31大公房产 作者:黄春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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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公房产讯  5月12日晚,据央视财经报道,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中,新设立了一种权利——居住权,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民法典》实施后,居住权登记工作在全国各地陆续开展。居住权设立后,居住权人在权利生效期间,享有占有和使用房屋的权利,即便房屋产权发生转移,居住权也不受影响。
 
  据了解,居住权在不动产登记机构登记办理。法律专家表示,居住权不仅可以在亲属间设立,也可以在没有亲缘关系的个体间进行。例如,失独老人先为自己设立居住权,再把名下房屋出售,老人可以在晚年获得一笔收入,实现以房养老。
 
  值得注意的是,居住权和产权不同,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但居住权可以设定为终身居住,可以是10年、20年,也可以约定失效条件。房屋设立了居住权后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可以出售、转让、抵押、继承,居住权人仍享有房屋的居住、使用权。
 
  另据大公房产查询,全国目前已有多个城市开展居住权登记,包括邯郸、石家庄、信阳、滁州、衢州等。
 
  具体看,5月10日,邯郸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制定发布了《邯郸市居住权登记操作规程(试行)》并于当日起施行,邯郸市各不动产登记机构已依据该规程全面实行居住权登记。
 
  5月7日,信阳市潢川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颁发了该市第一本不动产居住权登记证明,标志着“居住权”在该市的正式落地实施。
 
  4月下旬,鹤壁市全面落地实施居住权登记,将以不动产登记的形式予以确认,同时受到法律保护。
 
  此外,也有部分城市正在积极推进不动产居住权登记事项。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为扎实推进不动产登记“提质增效年”行动和“同市同标”系统建设,依法依规、稳妥审慎做好居住权登记工作,于4月26日召开《苏州市居住权登记操作规范(试行)》座谈会。会上,登记局简要介绍了操作规范的起草背景、主要内容以及重难点。
 
  对此,上海中原地产市场分析师卢文曦向大公房产表示,“居住证”的出现是各方权力经过梳理、保护合法权益的重要体现。因为除了传统所有权包括的占用使用、收益处分等,居住证还有更多细致的规定,为一些不稳定因素可能会带来的不良影响提供了权利保护,也就是从合法角度保障各方面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李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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