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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取消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户籍限制

2022-05-17 18:33:07大公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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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公房产讯  5月16日,山东省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的《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受理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提出,取消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户籍限制,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烟台市购房时,享有与本市缴存职工同等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权益。对已结清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记录,不纳入申请人家庭住房套数的认定范围。

  《通知》指出,此次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共同借款人在异地的住房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余额纳入贷款额度计算范围;异地调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未间断的,与本市的缴存时间连续计算,在异地的住房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余额合并计算贷款额度;D类及以上或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位的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贷款,首套住房认定标准不变。
责任编辑:李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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