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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中山土地新政:下调土地竞买保证金比例,可分期缴纳地价款

2022-05-18 10:06:30大公房产 作者:江舟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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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公房产讯  5月18日,广东省中山市自然资源局、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发布《关于优化土地供应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若干措施》。
 
  《措施》提出,下调竞买保证金比例,竞买保证金可按不低于出让起始价20%设置。成交后,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作合同定金后若不足成交价20%的,竞得人应于签订出让合同之前按时交纳不足部分。
 
  同时,中山市还将优化地价款支付方式。《措施》显示,可约定分期缴纳地价款,受让人于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必须缴纳出让价款50%的首付款(含定金),余款(出让价款50%)需于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365日内一次性或分期付清,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利息。
 
  《措施》还提出,放宽竞买人资格要求。原则上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投,并接受联合竞投。竞得人如为非出让用地所属镇街注册的企业,须在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60日内在用地所属镇街注册成立全资独立法人企业办理不动产权证及实施开发建设。
 
  另外,实行出让预公告机制。《措施》表示,为加强土地市场供需对接,定期收集整理我市条件成熟的住宅用地,通过自然资源局网站、“中山看地云”小程序、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等多种渠道,分批次发布住宅用地出让预公告,强化土地供需对接,保障土地市场平稳运行。
责任编辑:李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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