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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普洱市拟推出个人房贷商转公业务,贷款利率为5年内首套房2.75%

2022-09-23 18:07:45大公房产 作者:嘉琳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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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公房产讯 近日,普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发布了《关于开办商业银行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业务的通知》(下文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商业银行住房贷款转公积金住房贷款业务是指在普洱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在普洱市行政区域内购、建自住房时申请了个人商业住房贷款(以下简称商业住房贷款),在正常还款期间,向普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称公积金中心)申请将商业住房贷款全部余额或部分余额转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业务。商业住房贷款全部余额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业务称为商转公积金贷款业务(下称商转公贷款)。商业住房贷款部分余额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业务称为商转组合贷款业务(下称商转组贷款)。

  《通知》提到,商转公和商转组申请对象包括在普洱市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在普洱市行政区域购买住房时,向商业银行申请商业住房贷款,符合普洱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条件的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商转公和商转组贷款的原贷款银行可以是人民银行批准成立的合法银行或其驻普洱的分支机构。承接商转公和商转组贷款业务的银行则必须是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业务的委托银行。

  另据“普洱孟连”公众号(认证主体:中共孟连县委宣传部)介绍,根据《通知》,商转公和商转组业务办理需要满足的条件包括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在普洱市市域内缴存住房公积金并购买具有自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原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尚未结清;借款申请人须为原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或房屋共有产权人,以共有产权作为抵押的,其房屋共有产权人须为商转公贷款申请人配偶;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所购住房已经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所购住房仅为原贷款银行设定抵押权登记且未设定其他抵押事项;借款人及配偶个人征信情况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以及住房公积金贷款规定的其他条件。

  另外,购买已经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二手房且该套住房正在商业银行住房贷款中的,可以申请办理商转公和商转组业务。目前,商转公和商转组与正常公积金贷款利率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标准执行,即5年内首套房年利率2.75%,5年以上首套房年利率为3.25%,二套房上浮10%。

  对此,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普洱市推出的是一个比较全面的商转公业务政策。两种模式中的商转组业务被提及的次数屈指可数,其操作模式并不清晰。但此次普洱市提出这两种业务模式对其本身住房消费需求起到积极作用,同时也对全行业起到积极借鉴作用。从实际过程中看,这些政策进一步体现了当前各个城市能够通过公积金记录降低购房者商业银行贷款利息成本,从而有效降低房贷的利率,这方面是值得肯定的。
责任编辑:李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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