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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金茂私有化中国宏泰,港交所已批准撤销后者上市地位

2022-12-02 18:07:45大公房产 作者:黄春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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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公房产讯  12月2日,中国金茂发布公告,披露了关于以协议安排方式私有化中国宏泰之建议、撤销中国宏泰上市地位等信息。
 
  公告显示,2022年10月31日,中国金茂与中国宏泰联合发出计划文件,内容有关建议、计划、存续安排、控股股东注销价及股东安排。
 
  据悉,今年6月10日,中国金茂正式发布针对中国宏泰的私有化计划。于11月23日举行的法院会议上,中国宏泰股东批准因注销及剔除计划股份而削减中国宏泰已发行股本的特别决议案。
 
  同时,中国宏泰股东透过向中国金茂配发及发行与已注销及剔除的计划股份数目相等的新中国宏泰股份(按面值入账列作缴足),将注销及剔除计划股份所产生的储备用于同时将中国宏泰已发行股本恢复至注销及剔除计划股份前金额的普通决议案,已获亲身或透过委任代表出席中国宏泰股东特别大会,并于会上投票的中国宏泰股东批准。
 
  另外,独立股东批准存续安排、控股股东注销价及股东安排的普通决议案已获亲身或透过委任代表出席中国宏泰股东特别大会并于会上投票的独立股东批准。
 
  公告还显示,于11月23日,法院亦在同一聆讯上确认因注销及剔除计划股份而削减中国宏泰已发行股本。而港交所已根据上市规则第6.15(2)条批准撤销中国宏泰股份于联交所的上市地位,自2022年12月6日下午四时正起即时生效,惟须待计划生效后方可作实。
 
  截至11月23日,已发行中国宏泰股份总数约为16.51亿股(下文简称“总股数”);已发行计划股份总数约为9.94亿股中国宏泰股份,占总股数约60.20%;中国金茂及中国金茂一致行动人士持有或实益拥有约12.22亿股中国宏泰股份,占总股数约73.98%。
责任编辑:李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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