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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间交易商协会:对福建阳光集团首席财务官刘冬平予以警告

2023-02-24 14:18:40大公房产 作者:嘉琳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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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公房产讯  2月24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自律处分信息显示,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人,存在违反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管理规则的行为。
 
  据悉,福建阳光集团一是未按期披露2022年三季度财务报表等多期财务信息。二是未及时披露“21福建阳光SCP001”“21福建阳光SCP004”未按期足额兑付事项。同时,福建阳光存在债务融资工具违约情况,属于应当从重或加重处理的情形。
  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规定,经自律处分会议审议,对福建阳光予以严重警告,暂停其债务融资工具相关业务1年;责令其针对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整改;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首席财务官刘冬平予以警告。
 
  企查查显示,福建阳光集团成立于2002年2月,法人、董事长为吴洁,持有集团43.74股权。而阳光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福建阳光集团43.88%股权,为大股东,吴洁在阳光城任监事长一职。
 
  据了解,2022年12月27日,福建阳光集团发布其超短期融资券违约处置进展,包括“21福建阳光SCP001”、“21福建阳光SCP002”、“21福建阳光SCP003”、“21福建阳光SCP004”,总额共计15亿元。上述4只债券发行期限均为270天,票面利率均为6.5%,发行金额分别为5亿元、1亿元、2.5亿元、6.5亿元。
 
  截至2023年2月10日,阳光城已到期未支付的债务(包含金融机构借款、合作方款项、公开市场相关产品等)本金合计金额460.18亿元,其中涉及担保事项的已到期未支付债务本金累计217.43亿元;公开市场方面,境外公开市场债券未按期支付本金累计10.15亿美元,境内公开市场债券未按期支付本金累计196.11亿元。
 
  经初步测算,预计阳光城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0亿元至-110亿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1亿元至-121亿元。
责任编辑:李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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