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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论点| 区议员应当宣誓效忠

2020-12-02 12:40:45大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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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今天开始,揽炒派政客彻底告别立法会,立法会少了吵闹、「拉布」及流会,将回归真正的议事堂角色,这是香港的一大幸事。人们自然会想到,什么时候区议会也拨乱反正?
 
  香港国安法明文规定,香港居民就任公职时需要宣誓拥护基本法及效忠特区。一直以来,行政长官、特区政府主要官员、行政会议成员、法官及其他司法人员履职时需要宣誓,如今扩大到所有公职人员。新一份施政报告提出,政府将在年内提交《宣誓及声明条例》的修订草案。预计明确「公职人员」的法律定义及其相关要求。
 
  实际上,十八万公务员、立法会议员固然是公职人员,区议员也理所当然应在「公职」人员的覆盖之列,必须作出宣誓。
 
  另一方面,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就立法会议员资格问题作出的决定,触及红线的立法会议员,一经依法认定将即时丧失资格,早前已有四名议员因此被DQ。同样道理,宣誓后,如有区议员违反誓言,经依法认定,也将即时丧失议席。
 
  眼下的区议会是在去年黑暴肆虐的非正常情况下产生的,揽炒派佔据约四百个议席,他们把持了十八个区议会中的十七个。一些所谓的区议员,既存在损公肥私、账目不清的经济问题,也存在自我扩权、不务正业的违法行为;既有围堵、禁锢官员的乱象,更有鼓吹「港独」、否决与国庆相关拨款申请的政治问题,矛头对准「一国」。实际上,一年内有近六十名区议员涉违法被捕,区议会落得「罪犯大本营」之名,完全是咎由自取。
 
  区议会沦为香港社会的一大乱源,而乱象不应该持续下去。有理由相信,经过修订的宣誓条例将明确釐定「公职人员」的定义、完善区议员宣誓就任的制度,拨乱反正,可让区议会重回正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