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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安首犯唐英杰煽动分裂国家及恐怖活动罪成

2021-07-28 10:56:54大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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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宗被控干犯香港国安法的男被告唐英杰,于去年7月1日驾驶插有“光复香港 时代革命”旗的电单车在湾仔飙车并撞伤3名警员,被控煽动他人分裂国家、恐怖活动,以及属恐怖活动交替控罪的危险驾驶引致他人身体受严重伤害罪。由国安法指定法官彭宝琴、杜丽冰及陈嘉信3位法官组成的审判庭,27日在高等法院裁定,被告煽动他人分裂国家及恐怖活动两罪罪成。案件押后至本周四(29日)早上10时进行求情及判刑,控辩双方需在28日下午3时前向法庭提交求情书面判词。

  报称待应的24岁被告唐英杰,于去年7月1日在香港由东区海底隧道至湾仔谢斐道和柯布连道交界一带,驾驶插有“港独”标语旗帜的电单车,冲越三道警方防线,撞伤3名警员。他被控1项煽动他人分裂国家及1项恐怖活动罪,以及1项属恐怖活动交替控罪的危险驾驶引致他人身体受严重伤害罪。

  煽动他人分裂国家罪控罪指,被告于2020年7月1日在香港由东区海底隧道至湾仔谢斐道和柯布连道交界一带,煽动他人组织、策划实施或者参与实施旨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行为,不论是否使用武力或者以武力相威胁,即将香港特别行政区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分离出去,或非法改变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地位。

  恐怖活动罪控罪指,被告为胁迫中央人民政府或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或威吓公众以图实现政治主张,而在所驾电单车插上有政治意图的旗帜,冲过多重警方防线,最终引致碰撞并令3名警员重伤,是意图对社会构成严重损害,亦危害到在场警员及公众的人身安全。 (大公文汇全媒体记者郑治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