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网

大公报电子版
首页 > 生活 > 教育 > 正文

豫明年启动教育职责评价 履行不到位或被处分

2018-12-12 14:53:12大公网 作者:冯雷
字号
放大
标准
分享

河南省教育厅副巡视员张涛就《方案》进行情况说明和政策解读(冯雷 摄)

    12月12日,记者从河南省教育厅获悉,河南省将从2019年在全省启动教育职责评价工作,将定期对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领导、管理、保障、推进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稳定工作进行评价。对履行教育职责不到位、整改不力、出现重特大教育安全事故、有弄虚作假行为等问题的,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根据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约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提出处分建议。
     
    近日,河南省《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已经印发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12月12日,河南省教育厅召开新闻发布会,省教育厅副巡视员张涛解读《方案》内容。“教育督导作为教育管理的重要环节,在保障“两基(基本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和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历史任务全面完成、推动国家重大教育政策项目落实、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办学条件等方面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张涛说,实践证明,充分发挥教育督导作用,是督促地方政府落实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促进教育科学发展的重要抓手。
     
    据知,对下一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内容,参照《国务院评价办法》,主要包括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情况,落实国家和省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情况,各级各类教育发展情况,统筹推进本行政区域教育工作情况,加强教育保障情况和学校规范办学行为情况,共包括40余条内容,基本涵盖各级人民政府应履行的教育职责。
     
    《方案》)明确,评价工作每年开展一次,由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统筹领导,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按照印发通知、自查自评、监测评估、实地检查、整改复查、发布报告等程序进行。张涛说,探索引进第三方监测,主要考虑是增强评价的公信力和说服力。这样基本建立起以市级自查自评为基础、省级随机抽查为主导、第三方参与的评价机制。
     
    “评价工作是否有效,关键在于问责是否到位。评价办法明确了督导结果的运用,将评价结果作为对下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奖惩的依据。”张涛说,对履行教育职责到位、工作成效显著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根据有关规定,以适当方式予以表彰;对履行教育职责不到位、整改不力、出现重特大教育安全事故、有弄虚作假行为等问题的,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根据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约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提出处分建议。
    责任编辑: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