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报讯】记者胡家俊报道:去年10月13日将军澳有暴徒堵路纵火,一名23岁无业青年在警方驱散期间被捕,背囊被搜出两枚汽油弹。该青年昨在观塘法院承认一项在公众地方藏有攻击性武器罪,裁判官指出,汽油弹是致命武器,有必要判阻吓性刑罚,判被告即时入狱一年。这是自去年六月骚乱爆发以来,首次有涉藏有汽油弹的被告被判监个案。
据辩方指,被告刘嘉柏(22岁)毕业於中华厨艺学院,其后在不同食肆任职过烹饪散工。他昨日承认於去年10月13日,在将军澳尚德广场非法携有两枚汽油弹、一个火机、一罐液化丁烷气、一个喷嘴及一个槌仔。
刘嘉柏被捕后已羁押超过两个月,昨透过代表律师呈上七封求情信,声称明白“应以和平理性手段抗争”,不能以暴力解决政治问题。署理主任裁判官徐绮薇指出,刘所携汽油弹可顷刻间毁灭他人的生命财产,故刘当日毫无疑问正準备破坏公众安全,虽然未有人受伤,但案情非常严重,即时监禁是唯一判刑选择。
另外,19岁调酒师沈俊杰涉嫌於去年11月3日,在旺角港铁站出口及对出位置,燃点两处火头,当时火势猛烈,燃烧持续达20分鐘,警方於大除夕将他拘捕,控以纵火罪。他昨日被解押到西九龙法院提堂,暂毋须答辩。署理总裁判官罗德泉批准他保释至3月12日再讯,其间不得离境并须遵守宵禁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