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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之声/政府应主动审查教育人员的政治操守

2020-09-30 04:23:57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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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10日,教育局局长杨润雄在电台节目中指出:教育局自去年反修例争议至今,共收到逾二百宗教师专业操守的投诉,局方正考虑就数宗较严重的教师失德个案,取消其教师註册。笔者认为,教育当局主动取消违法和失德教师的资格固然需要,但及早制定预防机制,主动审查每一个教育人员的政治操守也是刻不容缓的。

  新加坡及两岸的经验可参考

  新加坡在推动“去殖民化教育”方面有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该国於1965年建国,当时总理李光耀便把英国人留下来的公务员重新梳理,对他们的身份作出严格审查,然后进行再培训,最后要求所有公务员作出政治宣誓,效忠新加坡。

  我国台湾的情况类同,从1945年台湾光复到1949年国民党败退台湾期间,国民党在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教育处专门设立“中等国民学校甄选委员会”,对中等和国民学校的教员分期分批进行甄选,而其甄选的重要指标之一就是“政治思想”。以1946年底到1947年7月的甄审为例,中等学校教师申请甄选的有766人,经审查及格者425人;国民学校教师接受审查的人数为2192,及格者1523人。甄选及格者,由国民政府再分批进行为期一至三个月的培训,完成培训派回原校服务(袁成毅,2009)。

  我国内地在今年7月1日推出了一项《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禁止公职人员持有外国国籍或居留权,违规者一律“清除国内公职及待遇”,连退休人员也会被取消养老金和医疗保险。事实上,内地学校在招聘教师时,“政治素质好”往往被视为最重要的素养条件。

  香港虽然不至於要照办,但特区政府要是真想做好事的话,应该迈出关键一步。

  违反操守须承担后果

  正如公务员事务局局长聂德权曾於7月15日表示,政府正研究公务员宣誓拥护《基本法》及效忠香港特区政府。笔者认为,有关设想应该扩展至全体教育局和考评局内部人员,及受政府资助学校的校长和教师。首先,特区政府应针对上述人员作出全面的政治审查,并提出明确的要求,道明违反政治操守和教师道德需要承担的相应后果,接着分批对有关人员进行思想培训,最后更要逐一签署文件,确认拥护《基本法》和效忠香港特区政府。另一方面,教育当局也应要求相关的教育人员申报国籍,以助特区政府评估他们的政治取向和忠诚度,并根据不同的情况和需要,把相关的教育人员安排在合适的教育岗位上。

  经过一年的政治暴动,笔者希望教育当局能够痛定思痛、勇於承担、敢於作为,逐步建立起教育人员的政治审查制度,并严加执行,“引领”和“监察”全体大、中、小、幼教育人员朝着“拥护”和“效忠”特区政府的方向走。倘若有人违反承诺,必须及时对相关人员採取“惩戒”和“更新”行动。只有这样,才能拨乱反正,避免学校教育平台持续沦为“播独工场”,危害一代又一代的年轻人。

创知中学校长 黄晶榕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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