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A
大麻二酚(CBD)产品在本港日趋普遍,但也屡次被发现产品中含有受《危险药物条例》管制的毒品四氢大麻酚(THC)。政府研究立法管制CBD,纳入《危险药物条例》管制。
CBD是近年备受吹捧的成分,以城市人最趋之若鹜的纾缓和抗炎作主打,所以也衍生出各式各样的CBD产品与服务,包括美容产品、疗程、咖啡店甚至宠物食品等。
政府拟年内修例禁售CBD
大麻植物含多种大麻素,CBD是其中一种。CBD并无精神活性作用及没有被用作毒品滥用的风险。但保安局指出,从大麻提取CBD时,难免会含有THC毒品,而且CBD可以自然分解或特意转化成THC,因此需要对CBD有清晰和有效的管制,当局计划在今年内提交法例,业界将有三个月时间处理“货尾”,届时将禁止制造、售卖、管有、转运等。
(资料取材自2022年的新闻报道)
资料B
大麻在世界绝大多数国家仍被列为非法药物,但在近20年间,美国、加拿大、欧洲与中南美洲接连松绑大麻施用禁令,开放用途则分为医疗用、娱乐用两类,管制光谱则各不相同。主要分为没有任何刑罚也没有行政罚则的“合法化”,以及仍属非法,但不科以刑罚的“除罪化”。
荷兰政府为了断绝地下经济、便于管控,对毒品采取除罪概念的“容忍政策”。将毒品施用者视为“身心状况异常者”,而非犯罪人,改以社会福利及医疗措施优先介入,而非司法手段的强制干预。
(资料取材自2022年的新闻报道和2019年的考察报告)
资料C
根据香港《危险药物条例》(第134章),任何人非法经营、藏有、进口、出口、供应和制造受管制的危险药物,均属刑事罪行。相关的主要罪行如下:
罪 行:贩运或制造危险药物
最高刑罚:罚款500万元及终身监禁
罪 行:贩运看来是危险药物的物质
最高刑罚:罚款50万元及监禁七年
罪 行:非法管有危险药物而非作贩运用途,或服用危险药物
最高刑罚:罚款100万元及监禁七年
(资料取材自保安局禁毒处网站)
(a)解释立法管制CBD可能引发的争议。
(8分)
首先,立法管制CBD可能引发对毒品定义的争议。如资料A指出,CBD并无精神活性作用及没有被用作毒品滥用的风险。而且,根据资料B,即使是含有精神活性THC的大麻,亦在西方多国被列为“软性毒品”,被“除罪化”甚至是“合法化”。香港《危险药物条例》已规定THC为危险药物,禁止任何人非法经营、藏有、进口、出口、供应和制造。现针对CBD这无上瘾成分的立法管制建议,将可能引来对毒品如何定义的争议。
第二,立法管制CBD可能引发对禁毒成效的争议。资料B提及,荷兰政府的“容忍政策”是为了断绝地下经济、便于管控。可见,一刀切的立法禁止,将令毒品市场移师到地下市场。由于地下经济的隐蔽性强,执法人员将更难管制大麻的使用,结果未能达致禁毒的目标。而香港政府实施立法管制CBD后,市面上将不能再销售CBD产品,结果可能并非减少使用者,而是造成更多黑市的涌现。因此,立法管制CBD可能引发新法例是否能真正禁止使用毒品的争议。
第三,立法管制CBD可能引发对法律适用行业的争议。资料A列出现时CBD以纾缓和抗炎作主打,衍生出各式各样的产品与服务,包括美容产品、疗程、咖啡店甚至宠物食品等。若CBD列为危险药物,这些行业是否一律禁止,又或某些将会获得豁免,豁免准则又如何?讨论结果将涉及到不同行业的利益。可见,立法规管CBD有可能会引发对法律适用行业的争议。
(b)“立法管制较宣传教育更有效遏止青少年吸食毒品问题。”你在多大程度上同意这看法?论证你的答案。(12分)
大程度同意
从阻吓力方面,立法管制较宣传教育约束力更强。青少年因仍处于在学阶段,若犯上资料C所述的罪行,最高会被判罚款500万元及终身监禁。对于未有独立财政能力的青少年来说,这罚款并非少数,而且入狱将影响一生前途,代价更大于成年罪犯。所以,立法对青少年来说有巨大的阻吓力。相反,宣传教育对进入反叛期阶段的青少年而言说服力较低,他们较不愿意聆听师长的劝喻。因此立法管制等惩罚制度,更能对青少年产生阻吓力,遏止吸毒问题。
宣传教育从根源遏止吸毒
从广泛性方面,立法管制较宣传教育更能对所有人有效。引用资料C,根据香港《危险药物条例》(第134章),任何人非法经营、藏有、进口、出口、供应和制造受管制的危险药物,均属刑事罪行。可见立法管制是对所有人有一致的惩罚。反之,宣传教育对不同人有不同的教育成效。例如对一些意志力不足的青少年来说,很难以说教形式鼓励远离毒品。立法管制则能广泛地监管所有人。故此,我同意立法管制较宣传教育更有效遏止青少年吸食毒品问题。
小程度同意
从根源性方面,宣传教育较立法管制更能从根源着手解决吸毒问题。青少年吸食毒品原因众多,但归根到底,大多是因为对毒品祸害认识不足,容易受引诱而吸食毒品。宣传教育能加强年轻人对毒品祸害的认知,从思维上改变行为。相反,立法管制并不能解决认知不足的问题,并未能从根源上解决问题。
从针对性方面,宣传教育较立法管制更能针对青少年吸毒隐蔽性的问题。近年青少年的吸毒习惯渐趋隐蔽。他们大多会在家中或朋友家中吸食毒品。立法管制后,执法部门在公众地方巡查并不能完全杜绝在私人地方的使用。更甚是,立法管制恐变相鼓励非法买卖市场。因此,立法管制并不能有效遏止问题。反之,宣传教育能广泛地宣扬毒品祸害,对隐蔽吸毒者作出警惕,鼓励及早戒毒。可见,若针对青少年吸毒隐蔽性的问题,宣传教育较立法管制更有效。总括而言,我小程度上同意立法管制较宣传教育更有效遏止青少年吸食毒品问题。
周蕴静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