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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的“对赌模式”/田 力

2019-02-21 03:17:32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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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节假期已过,内地贺岁片冠、亚、季军分别是《流浪地球》、《疯狂的外星人》、《飞驰人生》,大赢家是《流浪地球》,大输家是谁?未能确定,因为现时的电影投资和发行都引入财技,更清楚的描述应该是“对赌模式”,所以单看票房未必知谁是输家。

  “对赌模式”其实不新鲜,在发行上的所谓“包底分帐”便是。通常一齣备受看好的电影,很多发行商想得到手,於是预估一个票房数字,付与製片方分帐,即所谓“包底”,如上画后做不到预期票房,发行商便亏蚀;如果超过了的话,製片方可再得到分成,胜负关键在於发行商的眼光。这种方式是价高者得,所以被看好的电影往往在未上映时已关了蚀本之门,传闻中《疯狂的外星人》的发行属这一类。

  “对赌模式”还发展到对电影公司和电影人的投资,如某大导演的工作室,以五亿(人民币,下同)作价卖给一电影公司,条件是工作室五年内每年得创造一亿以上的盈利。更简单的一种是基金公司给电影人一笔资金,为计算方便,以一亿为例,电影人每年要交回一千万利息,表面看来利息很高,但若当事人有信心能在一年内投资及製作一至两部电影,而电影又赚钱的话,这种“对赌”便风险不大。

  投资的“对赌”和发行“包底”的“对赌”,理论上如能“理想地”结合起来,电影人有机会处於不败之地。如电影人跟投资者“对赌”得一笔资金,去拍他的电影,而电影又有发行商“包底”,并且单单“包底”已有利润,电影人便完胜。最重要的是过程中每一步都不出错,电影要如期开拍及完成,更要在预期中上映,“包底”金额也要足够,所以,这种情况出现机会不高。

  “对赌”是考眼光的遊戏,而在市场推出产品能否成功亦靠眼光,於是,现在投资电影的过程变得非常透明。

  首先是主投方交出项目的内容,如故事、导演、演员等,若市场反应热烈,这项目便容易成事;反之,这电影便只得一方投资,一般公司不会单独冒险,项目多数会胎死腹中。发行亦一样,被看好的电影不愁没发行,“参投”、“包底”等不一而足,反之很难找到发行商,电影便上画无期。上月便有一齣拍好两年的电影上画,票房很差,可谓血本无归。

  “对赌”的风险因人而异、因片而异,最危险的是遇上“爆冷”,但电影史上很多“爆冷”个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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