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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高新区不断加大孵化器建设力度,从加快政府类孵化器建设、创造良好政策环境、加快招商引智、构建服务体系等多方面入手,打造青岛高新区创新创业乐园。 高青煊 近年来,青岛高新区不断加大孵化器建设力度,从加快政府类孵化器建设、创造良好政策环境、加快招商引智、构建服务体系等多方面入手,打造青岛高新区创新创业乐园。 高标准建设政府类孵化器 孵化器是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科技成果产业化的有效载体,是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和企业家的摇篮。孵化器的核心职能是为科技型初创企业提供各种孵化服务,帮助企业降低创业风险和创业成本;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区域产业结构调整以及经济发展提供动力。 2011年,青岛高新区按照“世界眼光、国际标准”,充分学习借鉴国内外先进孵化器建设经验,投资3.7亿元兴建总建筑面积约12.7万平方米的政府类孵化器。 目前,青岛高新区政府类孵化器建有标准厂房、商务配套区、综合服务中心等设施,水电、燃气、通信、网络等基础设施配套完善。同时,孵化器内规划建有面向企业开放的多功能会议室、学术报告厅、会议洽谈室、商务中心、餐饮中心等功能设施,能够满足各类在孵企业的多样化孵化服务需求;后期孵化器还将积极引进各类风险投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人才培训及会展服务等专业性创业服务项目与在孵企业进行对接,逐步形成科技企业孵化器网络体系。 与其他孵化器相比,青岛高新区政府类孵化器生活和商务配套更加完善,充分体现了政府类孵化器的公益性,对推动科技人才、资金、技术、项目等生产要素的聚集,加强区域创新能力建设、促进高科技企业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创造良好政策环境 为加快推进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和发展,青岛高新区吸纳其他先进孵化器管理经验,深入调研周边情况,制定出台了《青岛高新区孵化器及孵化企业认定和管理办法》和《高新区鼓励引进孵化器及孵化企业暂行办法》,明确了企业的入孵条件、毕业条件及认定考核等,从4个方面对孵化器建设单位给予政策优惠,从5个方面对在孵企业给予政策优惠,对在孵企业关心的租金及税收等优惠政策做出了明确的规定,综合性和系统性地完善了青岛高新区创业扶持政策。 青岛市政府出台《青岛市“人才特区”建设实施办法》,确定在青岛高新区北部主园区设立青岛“人才特区”,并为赴青岛高新区创新创业的各类人才提供了多方位的优惠政策。青岛高新区针对入孵创业的人才项目制定了《租赁办公用房补贴实施细则》,予以重点扶持。 提供优质创新源头 青岛高新区围绕“3+1”产业布局,大力引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在孵化器招商中坚持高端引领,重视对在孵企业的创新能力考察,重点筛选并引进了一批技术含量高的创业企业。 目前,青岛高新区已入孵的在孵企业涉及新能源、机电一体化、电子信息、先进制造业等多个高新技术产业领域,多家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其中,华冠益和锂电池项目拥有多项国家发明专利,倍率型锰酸锂材料和锰酸锂动力电池的研发居国内先进水平,被广泛应用到电动自行车、电动汽车以及航天航空等领域;立邦达电气项目拥有6项国家发明专利,其自主研发并生产的K&R系列高性能矢量变频器、LBD系列电气控制系统处于国内领先水平;汉源微电子项目自主研发的传感器、变送器、信号处理电路等多种微电子产品,被广泛应用在“长征”系列运载火箭、“神舟”号飞船等航天航空领域和国防领域。 高质量的企业入孵,对于增加青岛高新区创新能力,进一步吸引聚集更多科技创业企业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推动孵化服务体系建设 2011年,青岛高新区确立了“投资促进服务年”的工作主题,加强创业服务工作建设。政府类孵化器管理部门积极推动服务品牌建设,通过借鉴其他先进高新区创业服务中心的成功经验,结合自身优势,探讨研究了创业服务中心服务品牌推广方案,形成了“智慧服务、成就创业”品牌释义及品牌实施方案。 青岛高新区通过品牌建设,积极做好两方面工作:一方面加强队伍的业务学习,内强素质,使每位工作人员成为创业服务工作的行家里手;另一方面提升服务效能,推进创业文化建设,树立孵化器在创业企业中的良好形象。在品牌创建过程中,青岛高新区围绕服务“理念最新”、“态度最好”、“效率最高”、“程序最简”、“成本最低”等方面加强建章立制,健全了高标准的服务规范。 自品牌创建以来,青岛高新区先后出台了《高新区创业服务中心工作管理暂行办法》、建立了与民营孵化器和在孵企业的联络员制度,通过运作有序的服务规范使青岛高新区创业服务中心服务人员和在孵企业“零距离”,履行职能“零缺失”,完成交办任务“零差错”,得到在孵企业的一致好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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