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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港商合作 骆锦星成首吃螃蟹者

2018-06-14 03:1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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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土地拍卖制度率先在深圳试点并推向全国,深圳从追赶时代到引领时代   网络图片

  1980年初,深圳特区正在酝酿成立,当时深圳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十分匮乏,时任深圳房管局副局长的骆锦星承担着为省科级以上幹部建设20000平方米、300多套宿舍的重任。但是资金一直困扰着他,但骆锦星成为深圳和全国首个吃螃蟹者,开始与港商刘天就洽谈,并以“补偿贸易”进行合作,即港商出钱、深圳出地,以这种方式合作建房。等徵地和设计等工作完成後,他便去香港卖楼花,那是中国第一个商品房小区─东湖丽苑。东湖丽苑体现了土地商品化,也开创了全国土地有偿使用的先河。

  他回忆称,1980年1月8日,他们成立了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公司,专门负责涉外房地产工作。这也是深圳和中国内地首个房地产公司,他和4名工作人员骑着4辆旧单车开始了工作。

  房地产公司成立以後,他们加速推动东湖丽苑建设,1981年东湖丽苑竣工後,刘天建议,小区建好要向香港学习,成立物业公司,提供有偿服务,委讬物业公司管理治安、环境卫生、水电维修、代办户口等,是按香港模式管理小区的典範。他们作为全国首家物业公司也应运而生,管理小区的模式更逐渐从深圳扩展到了全国。

  此後,骆锦星1984年还在香港註册了一家公司,开拓海外业务,1985年,他们在香港甚至一举击败长江实业、新鸿基等对手,以5350万元拍下香港深水埗地皮,一时在港澳名声大噪。1987年他们开发太子中心两幢大楼数天内被抢购一空,深房淨赚4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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