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報訊】記者張帆報道:乙肝歧視在中國已成為一個亟待解決的社會問題。近年來,乙肝病毒攜帶者因不堪就業歧視而自殺的新聞時常見諸報端,用百度搜索一下關鍵字「乙肝+自殺」,可以找到相關網頁約二十六萬篇。二○○三年,浙江大學一畢業生因為攜帶乙肝病毒,被公務員招考辦事處工作人員拒之門外,一時激怒釀成殺人慘劇;近日新疆一所中又以乙肝病毒DNA呈陽性、「體內正在複製病毒,具有傳染性」為由,取消了十九名乙肝病毒攜帶者學生的入學資格。 其實,權威醫學專家的結論表明,乙肝病毒攜帶者在工作和生活能力上與一般健康人沒有區別。乙肝病毒攜帶者在日常生活、工作、學習和社會活動中不會對周圍人群構成威脅。只要與之無血液、破損的皮膚黏膜接觸及無防護性行為,就不會被傳染。 因此,專家們呼籲,解決乙肝歧視問題,需要加強科普宣傳,爭取民眾對乙肝病毒攜帶者的理解和寬容。 另外也有飽受歧視的乙肝患者指出,現今對他們的種種不平等待遇也違反了《勞動法》、《傳染病防治法》甚至是《憲法》的有關規定。若要有效消除歧視,更需要立法保障乙肝病毒攜帶者的勞動權,規範乙肝檢測法規,保護乙肝病毒攜帶者的隱私權。社會若是真的「拋棄」乙肝病毒攜帶者,也不符合構建和諧社會的時代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