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報訊】本港著名游泳教練余思彥涉嫌在教授一名十五歲的女學員習泳時,藉詞替對方「按摩」,七度非禮女學員。涉案名教練昨日在區域法院受審時,否認所有非禮控罪。 四十七歲的被告余思彥是本港著名游泳教練,他被指在○四年十二月至○五年十月期間,分別在灣仔游泳池、摩利臣山游泳池、沙田賽馬會游泳池和沙田顯田公眾游泳池內,七次非禮一名案發時年僅十五歲的女童。被告否認七項非禮罪,獲准保釋外出。 控方案情透露,被告是女童父親的前同事。案發時女童是一名中四學生,因想改善游泳技術,於是找來被女童稱呼為「余Sir」的被告當教練。根據女童的錄影證供,被告在○四年學校聖誕節假期前,以游泳表現不佳為由罰女童留堂,在同一班的同學離開後,便命女童到傷殘人士的更衣室門外,要求女童脫下泳衣,躺在墊有紙皮和大衣的地上,用「松節油」為女童「按摩」,摸其背及腰。 及後,被告再用相同理由,在泳池的偏僻之處,用按摩膏或護髮素為女童「按摩」,雖然女童感到痛楚,但被告往往威脅不教女童游泳,令女童不敢反抗。被告的行為因此亦變得大膽,「按摩」的地方亦伸延至大腿內側,又在女童躺下時,以身體壓女童身體,或坐上她的臂部。 在錄影會面中,女童稱「最嚴重」是在○五年四月時,教練竟對女童上下其手,以手指插入女童陰道。被告還拉開褲鏈,要女童觸摸自己的下體。最終女童把此事告訴他人而揭發事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