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網訊】羅馬尼亞眾議院6日以215票贊成、56票反對和1票棄權的投票結果,通過了修改罷免總統條款的全民公決法修正案。 現行全民公決法規定,通過全民公決罷免總統需要得到全國選民總數的簡單多數票。而修正案則規定,這一條款只適用於一輪投票即勝出的總統,罷免經過兩輪選出的總統只需參加公決的選民總人數的簡單多數即可。 此間人士認為,由議會最大反對黨社會民主黨提出的這一修正案矛頭直指現任總統伯塞斯庫。伯塞斯庫是在2004年總統選舉第二輪投票中戰勝對手當選總統的。 近來,羅執政聯盟主要政黨民主黨和國家自由黨矛盾加劇,伯塞斯庫和總理波佩斯庫-特裡恰努相互揭短。議會最大反對黨社民黨認為,總統存在嚴重違憲行為,為此著手收集總統違憲証據,準備提出彈劾總統議案,社民黨的舉措得到包括大羅馬尼亞黨和保守黨等議會反對黨的支持。 根據羅現行憲法有關規定,啟動彈劾總統程序需要得到議會參眾兩院議員至少三分之一的支持﹔彈劾總統程序啟動後,彈劾案必須獲得議會簡單多數的支持才能生效,然後組織全民公決。此間輿論認為,對在議會451個席位中擁有150席的社民黨來說,要得到議會三分之一支持票啟動彈劾程序根本不成問題,得到議會簡單多數票組織全民公決也完全有可能做到,但在全民公決中獲得全國選民總數過半的支持票,幾乎是不可能的。 6日通過的修正案遭到了親總統的民主黨的堅決反對,民主黨表示將就此上訴憲法法院。 新華社布加勒斯特6日電 注:【大公網訊】或【大公專訊】為本網即時新聞,非引自《大公報》,敬請留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