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網訊】1月16日至18日,連續三天,《環球》雜誌記者親歷加拿大聯邦法庭在溫哥華再審賴昌星被遣返案,此次庭審將決定是否對賴昌星遣返前風險評估報告進行司法復議。賴本人此次未到庭,而法庭結論可能要延後數月才能出來。 《環球》雜誌駐渥太華記者/楊士龍 1月15日下午5點30分,我又登上了前往溫哥華的飛機,又是為了去報道中國「遠華」走私案重要嫌疑人賴昌星的案子。 從16日開始的三天里,加拿大聯邦法庭在溫哥華再次開庭審理賴昌星被遣返案,以決定是否對其遣返前風險評估報告進行司法復議。為了打這7年官司,賴昌星可謂花了血本,他不僅賣掉了初到溫哥華時買的豪宅,跟妻子曾明娜也辦了離婚,租了間公寓一個人過著軟禁的生活。但他還是一路輸了下來。 當地時間晚上8點,飛機準時抵達溫哥華機場。沒想到,在去取行李的時候,恰好遇到了賴昌星的辯護律師馬塔斯,他手里拉著的還是那只標誌性的、已經褪了色的行李箱。原來我們乘的是同架飛機。賴昌星可以「賴」至今日,全仰仗此公試圖窮盡一切司法程序的「戰術」。攀談中,我問,「你如何預測庭審結果?」「我相信結果會對賴有利的。明天法庭上見。」老傢伙每次都這麼自信。 賴昌星未出庭 1月16日早上9點,趕到了溫哥華聯邦法庭所在地——西佐治亞大街701號。距離開庭時間還有半小時。原以為是一座威武莊嚴的「衙門」,實際法庭只租用了這棟普通高層寫字樓的7樓一層而已。如果不是門口早已站滿了手持相機、肩扛攝像機的同行們,還真以為走錯了地方呢。大部分是當地華文報紙和電視台的記者,主流英文媒體只有《環球郵報》一家到場,還有幾名從美國西部趕來的華報記者。 天陰陰的,風很刺骨。預報的大雪惟獨沒有光顧市中心。「賴昌星會出庭嗎?」「哦,今天早上我忘了打電話跟他確認一下了,哈。」在寒風中瑟瑟等待的記者們,不住地拿賴昌星「開涮」。 馬上到開庭時間了,賴昌星還沒有露面。大部分記者開始向樓上走,另一些留下繼續蹲守。法庭雖只有一層,規模不大,但並不失威嚴神聖的氣氛。看到記者擁出電梯口,值勤的警察放下手中厚厚的小說,禮貌卻不可辯駁地要求大家把相機、錄音機「交出來」,讓他暫時保管,手機可以帶入,但必須關機。同時被告知,庭審期間,旁聽者不許說話,不許打瞌睡或有其他危險行為,否則將被庭警請出去。 進入法庭,發現賴昌星的律師馬塔斯和移民部的女律師羅斯尼克均已到場,賴昌星未到場。二人身著黑色律師袍,正在做陳述準備。這間約六七十平米的法庭佈置得很簡潔,旁聽席對面正中最高的是法官法桌,法桌背景牆上是一個大大的聯邦法庭徽標。接下來一排是書記員和同聲傳譯員的辦公桌,再下來是馬塔斯和羅斯尼克各自的發言席,面對法桌分列左右兩邊。稍感驚訝的是,該法庭不僅不要求安檢,而且審判區和旁聽席之間連隔離欄也沒有。 因為主審法官蒙蒂尼遲到了半小時,庭審推遲到10點開始。蒙蒂尼法官一到,庭警即高聲要大家起立,待法官坐定,其他人才落坐。書記員隨後宣佈庭審開始。 卷宗多達88卷 按程序,庭審開始後先由馬塔斯作辯護陳述,然後由羅斯尼克予以辯駁,再由馬塔斯進行補充發言。兩人因此案雖已「見招拆招」打了7年,真可謂「知己知彼」,但在三天的辯論中,他們依然嚴陣以待。就連陳述時間的長短,兩人都分秒必較。 在辯護中,馬塔斯列舉了加移民部在對賴昌星進行遣返前風險評估中存有偏見,以及賴在被遣返後將面臨死刑或酷刑危險等7方面理由,要求法庭裁定對賴昌星遣返風險進行重新評估。羅斯尼克則對馬塔斯的辯護理由逐條進行了批駁,認為馬塔斯的所有理由均站不住腳,移民部對賴所做的風險評估報告公平合理。 雙方辯論的焦點集中在賴昌星被遣返後是否面臨死刑或酷刑的問題上。馬塔斯稱,賴昌星一案在中國屬於政治敏感案件,中國政府的外交照會只承諾不判賴昌星死刑,並沒有承諾不判他死緩,而根據中國刑法,死緩期間仍有被執行死刑的危險。 他說,中國存在嚴重的刑訊逼供問題,賴被遣返後即便可暫免一死,但很難保證他不會受到酷刑折磨,中國的外交照會也沒有保證這一點,而且中國也不允許國際紅十字會進入其監獄核查,無從對中方承諾進行監督。中國沒有獨立的司法,司法制度很不完善,與國際標準相差很大,難以保證賴回國後能受到公正審判,中國一些政府官員和媒體在談到賴時均已設定他有罪。 羅斯尼克辯論說,賴只是個普通走私犯罪嫌疑人,不能同政治犯相提並論。中國政府致加政府的所有外交照會都得到了遵守和執行,關於免賴一死的外交照會同樣是可以信賴的。她說,中國的司法制度是有不足之處,但要看到中國這些年來在這方面所取得的進步,加拿大不能把本國法律強加給中國。從加警方在中國的調查看,被起訴的遠華案涉案人員都受到了公開公正的審判,無人遭刑訊逼供。馬塔斯給法庭提供的材料全部都是主觀的猜測,而非事實證據。 據說,在加拿大,律師費是從律師出門開始計時收費的,高的甚至高達每小時數百加元。此言虛實姑且不計,律師屬於高收入行當是無疑的。但不能忘記的是,律師也是個高強度、高智力的職業,其辛苦也非一般人所能想像的。這也是記者在三天庭審中感受較深的一點。在馬塔斯和羅斯尼克對面,放著兩個各一米見方的書架,上面按編號順序碼放著關於賴昌星案的88卷材料。光看完這些材料就需要大量時間,更別說還要熟記並隨時引用了。難怪馬塔斯的電腦屏保上寫著兩個大大的字:RELAX!RELAX!(放鬆!放鬆!)。 還能「賴」多久 由於控辯雙方都提前結束了自己的陳述,本次庭審1月18日中午就進入了尾聲。 主審法官蒙蒂尼在庭審結束前說,馬塔斯和羅斯尼克的辯論都很精彩,但鑒於此案案情的複雜性,他無法在「接下來幾天內作出決定」。 旁聽庭審的加邊境服務局官員威爾金森說,一般來說,對於這種案件,法官作出裁決將至少需要6個星期。馬塔斯則認為,法官可能需要數月才能作出決定。 威爾金森認為,馬塔斯在庭審中要求讓法院來做風險評估將很難獲得支持,因為這將涉及修改憲法等問題。由移民部任命一調查組,舉行公聽會的想法有一定新意,但加每年要遣返約1.1萬申請難民身份未果的人,此想法的可操作性有限。所以即便法庭支持賴的請求,恐怕也還是要求移民部重新對賴做遣返前風險評估。 此外,馬塔斯還表示,即便法庭裁定拒絕賴的請求,他將繼續向加上訴法院、最高法院提起上訴,如再遭拒絕,他將把此案提交聯合國反酷刑委員會。 他還說,賴昌星和前妻曾明娜的三名子女仍然保有香港身份,他們雖已成年,但現階段而言,他們仍在以遣返後有風險為由,爭取通過法律程序留在加國。加國暫時不會接受他們的獨立移民申請,他們必須先離境後,才能申請移民。而如果賴昌星再次贏得此次溫哥華庭審,其子女也可順利移民加拿大的話,他也可能會以照顧子女為名,向加移民部重新申請人道主義移民。 有不少法律界人士指出,賴昌星可以靠司法程序拖得一時,但最終難免被遣返的命運。賴昌星案的爭論雙方是加移民部和賴昌星,而並不是中加兩國政府在打官司。而且,此案久拖不決的現實再次暴露了加移民制度特別是有關難民申請制度的漏洞及其容易為不法分子所利用的現實。 環球雜誌授權使用,其他媒體如需轉載,請與本刊聯繫。 來源:《環球》雜誌 注:【大公網訊】或【大公專訊】為本網即時新聞,非引自《大公報》,敬請留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