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受關注的《企業所得稅法(草案)》今提交全國人大會議審議。國家財政部長金人慶在做相關說明時表示,合併後的企業所得稅率確定為25%,低於周邊十八個國家(地區)的平均稅率,在國際上屬適中偏低水平,不會對吸引外資產生大的影響。 【本報記者吳永強北京八日電】 十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今日上午舉行第二次全會,金人慶就企業所得稅法草案向與會代表進行說明。 金人慶在強調了內外資所得稅合併立法的必要性和出台時機後表示,現行內資企業和外資企業所得稅稅率均為33%。同時,對一些特殊區域的外資企業、內資微利企業等實行幾個不同檔級的照顧稅率,使得不同類型企業名義稅率和實際稅負差距較大。因此,有必要統一內資、外資企業所得稅稅率。草案將新的稅率確定為25%。 屬適中偏低水平 企業所得稅是中國僅次於增值稅的第二大稅種,此前,各界普遍擔憂兩稅合併後有可能抑制外企來華投資的積極性,並損傷到中國正在進行的市場經濟建設。 金人慶就此表示,草案將新的稅率確定為25%,主要考慮是:對內資企業要減輕稅負,對外資企業也盡可能少增加稅負,同時要將財政減收控制在可以承受的範圍內,還要考慮國際上尤其是周邊國家(地區)的稅率水平。全世界159個實行企業所得稅的國家(地區)平均稅率為28.6%,我國周邊18個國家(地區)的平均稅率為26.7%。草案規定的25%稅率,在國際上是適中偏低的水平,有利於提高企業競爭力和吸引外商投資。 社會各界達共識 金人慶強調,國際經驗表明,穩定的政治局面、發展良好的經濟態勢、廣闊的市場、豐富的勞動力資源,以及不斷完善的法制環境和政府服務等,是吸引外資的主要因素,稅收優惠只是一個方面,新稅法的實施不會對吸引外資產生大的影響。 金人慶透露,兩稅合併,事關重大,除早在2004年即書面徵求全國人大財經委、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預工委、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以及國務院有關部門的意見外,多次、反覆召開座談會,徵求廣泛意見。綜合各方意見,認為現在出台,是中國經濟制度走向成熟、規範的標誌,也是社會各界的普遍共識和呼聲。 金人慶還介紹了草案中對於稅收優惠的主要內容,包括以五種方式對現行政策的整合、過渡性措施、以及修改後對企業稅負和財政收入的影響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