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網訊】中國政協十屆五次會議今天閉幕,據香港報章今天報導,跡象顯示,中共有逐漸將政協組織納入憲制化的意圖。 政協組織原本是中共建政後的首個臨時立法機構,一九四九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時尚無人大,當時由政協代行議會職權,通過具有臨時憲法性質的政協「共同綱領」,決定國都、國旗、國歌、國慶節日等。 一九五四年召開首屆人大並通過憲法後,政協的地位被取代,變成諮詢性質的協商機構,於是有「人大舉手、政協拍手」之譏。由於沒有憲政地位,政協委員只能議政,不能參政,連舉手的權利都沒有。 報導說,政協委員多來自知識精英界,議政水準高於滿是官員及工農的人大代表。近十年來,有關政協改革的呼聲不時響起,其中最著名的就是將政協改造成上議院,複議人大通過的各項法例。 報導指出,雖然這項提議涉及中國國體的改變,須修憲立法,高層暫未首肯,但種種跡象顯示,當局已有意朝這個方向推進,如將政協會議會期延長,基本與人大同受重視;在國務院總理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等工作報告中,除請人大代表審議外,加入請政協委員提出意見的語句;到訪的外國上議院訪客均由政協出面接待。 報導並表示,去年中共中央專門就政協地位作出決議,指人大的選舉和政協的協商,是中國式民主的「兩種重要形式」。但政協能否成為實質上議院,仍有待觀察。 「中央社」香港十五日電 注:【大公網訊】或【大公專訊】為本網即時新聞,非引自《大公報》,敬請留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