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第十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表決並高票通過物權法草案
(新華社)
十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十六日上午高票通過《物權法》和《企業所得稅法》。《物權法》歷經了十三年的醞釀和八度審議,創造了中國立法史上單部法律草案審議次數最多的紀錄。這部法律的通過被視為中國民法典向誕生邁向關鍵一步。
【本報記者吳永強北京十六日電】
今天的十屆人大五次會議閉幕式共有十一項議程,其中以第四項議程《物權法》草案和第五項議程《企業所得稅法》草案的表決最為引人關注。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吳邦國在提請大會表決這兩項法案時說明,根據代表們的審議意見,法律委員會對草案進行了修改,各代表團再次進行了審議。主席團會議根據再次審議的意見,提出了草案表決稿,主席團會議決定,將這個草案表決稿提請本次會議表決。
兩法均以高票通過
物權法的表決結果:贊成2799票,反對52票,棄權37票;企業所得稅法草案的表決結果:贊成2826票,反對37票,棄權22票。兩項法案均以高票通過。
在電子顯示板顯示這兩項法案通過表決時,主席台就座的中央領導和主席團成員以及現場代表二千多人,報以熱烈的掌聲。
吳邦國強調,會議通過的物權法、企業所得稅法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中的重要法律,要採取多種形式廣泛宣傳和深入學習這兩部法律,抓緊制定相關的配套辦法,為這兩部法律的實施做好充分的準備,切實發揮法律的規範、引導和保障作用。
海外關注多予好評
國際社會對本次兩會審議通過《物權法》和《企業所得稅法》給予了極大關注。
英國最新出版的《經濟學家》在封面文章中說,中國制定物權法是經濟改革和法治的「一次具有偉大象徵意義的勝利」,表明中國越來越關注民生,越來越傾聽民意。
《泰晤士報》評論說,中國制定物權法,正式給予私有財產與國有財產相同的地位,是在前進道路上邁出的「一大步」。
著名經濟學家、美國耶魯大學管理學院金融學終身教授陳志武認為,物權法是市場經濟的必要制度保障,有利於經濟發展和和諧社會建設。物權法的制定,將公民的私有財產與國家財產一樣列入法律保護範圍,可以增加人們的創業積極性,也可以有效防止民間資金外流。
荷蘭經濟部在接受新華社書面採訪時對全國人大審議企業所得稅法草案表示讚賞,認為這將使中國的市場競爭更加公平。
今年研侵權責任法
十屆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委員、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院長王利明今天接受新華社記者採訪時表示,《物權法》的通過標誌著中國民法典向誕生邁出關鍵一步。
法律界認為民法是社會的穩定器、公民權利的「保護神」。在現代社會,民法與刑法、行政法並列成為最重要的三大基本法。
據稱,中國民法典的起草工作從上個世紀五十年代開始,期間經歷過幾起幾落,於2002年在時任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李鵬的關注下提上了九屆人大的立法議程。2002年12月23日,民法草案首次提請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草案分為總則、物權法、合同法、人格權法、婚姻法、收養法、繼承法、侵權責任法、涉外民事關係的法律適用法九編。其中,物權法是整個民法典的基礎。由於民法典的編纂工作極其複雜,我國決定先完成主要支撐法的起草,再編纂民法典。隨著物權法的出台,目前僅剩侵權責任法、人格權法、涉外民事關係的法律適用法三部分。侵權責任法也已列入全國人大常委會今年的立法計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