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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旅社推「毒招」: 組團去吃河豚
2007-3-19

【大公網訊】近日,浙江杭州一旅行社推出一項大膽出位的旅游項目:到江蘇吃劇毒與美味並存的河豚。據了解,由浙江海內外商務旅行社推出的專赴江蘇揚中市和江陰市品河豚、食刀魚短線游價格不菲——兩天一晚,每人2888元,這一價格幾乎是普通短線游的10倍。

據《東方早報》消息,河豚有劇毒,眾所周知,但是這一旅游線路推出不久就有12位大膽食客報名。雖然有人指責這種冒險行為是視游客的生命如兒戲,但該旅行社表示,3月底照常發團,且只此一次。

每年春分至清明的半個月,揚中和江陰盛產長江段品質最佳的河豚和刀魚。浙江海內外商務旅行社相關負責人周森說,根據他們的市場調查,每年有幾十萬外地食客去江蘇品河豚、刀魚,而浙江這方面的頂級食客也為數不少,這一服務剛推出短短幾日,就有12位食客報名。旅行社已聯系好揚中和江陰兩地專業烹飪河豚的高檔酒店,食客將品嘗白汁和紅燒兩份不同烹制手法的河豚和一份刀魚。「如無意外,3月底我們會照常發團,只此一次,且人數控制在16位以內」。

河豚雖美,但毒性同樣「頂級」:1條1斤重的河豚能提煉出0.5毫克毒素,足可毒死十幾頭大象,且對河豚毒素,目前尚無特效解毒劑。然而,每年還是有不少人為了美味甘願以身試毒。據稱,揚中等地的烹制技術非常成熟,食客不會有生命危險。

但如果萬一發生意外,責任將由誰來負?據了解,雖然聲稱安全,但是旅行社還是和游客簽訂了一條「生死」合同。

揚中市衛生監督所監督科一官員則說,各地衛生監督部門在食品安全預警公告中多次發布河豚禁食令,但吃河豚已成民俗,屢禁不止。國家《食品衛生法》規定:「禁止生產、經營、銷售河豚魚、毒蘑菇、織紋螺等有毒、有害的動植物食品。」據此,江蘇省衛生廳及衛生監督部門官員表示,該省一直禁止銷售加工河豚,一旦接到舉報,將依法作出處罰。

杭州一知名律師指出,旅行社的這種行為是對消費者生命安全的不負責任。如果出現事故,旅行社至少要承擔過失或過錯責任,而作為旅行社的行政主管部門不制止組團的違法行為也難辭其咎,一旦出現游客食河豚中毒事件,極可能面臨行政訴訟。同時,江蘇當地的衛生監管部門如果不及時制止和處理,也可視為一種縱容行為。

揚中市烹飪協會、河豚文化研究會副會長何百采介紹,2004年,揚中市烹飪協會和南京師范大學合作編寫了《河豚魚加工去毒安全食用操作規程》,協會下屬的80家會員單位已拿到《河豚宰殺烹飪資格證》。「按照這套程序做出來的河豚可以安全食用。揚中已有15年沒發生食用河豚中毒死亡事故了。」

經營銷售河豚在揚中市並不是什麼秘密。據何百采介紹,每年揚中地區的河豚銷售量每年約500噸,銷售額在1億元以上。

3月15日,浙江省衛生廳、省食安辦發出食品安全預警。告誡居民勿食河豚。通告稱,近期河豚正處於性成熟期,也是毒性最強的時期,所以春季最易發生食用河豚魚中毒事件,且該省每年均有因誤食河豚魚導致中毒死亡事件的發生。

注:【大公網訊】或【大公專訊】為本網即時新聞,非引自《大公報》,敬請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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