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網訊】(四)繼續推行訊問職務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錄音錄像制度。2005年建立這一制度後,最高人民檢察院又於去年制定了兩個技術規范,完善了具體的操作程序。目前已有2171個檢察院實行了同步錄音錄像,佔全國檢察機關總數的59%。這一制度的推行,強化了對檢察機關自身執法辦案的監督,對防止訊問中出現不規范行為,提高職務犯罪偵查水平,發揮了積極作用。 (五)推進人民監督員制度試點。目前全國已有86%的檢察院開展試點工作。全年共有5191件擬作撤案、不起訴處理和犯罪嫌疑人不服逮捕決定的職務犯罪案件進入監督程序,其中人民監督員不同意辦案部門原擬定意見的252件,檢察機關採納178件,對未採納的依據事實和法律向人民監督員作出了說明。拓展人民監督員的監督范圍,對違法搜查、扣押等「五種情形」規定了具體的監督程序。人民監督員制度在促進公正執法、保証辦案質量、增進司法民主等方面的作用進一步顯現。 三、加強隊伍建設,提高整體素質 堅持以公正執法為核心,以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為載體,加強檢察隊伍的思想、組織和紀律作風建設。 (一)開展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根據中央政法委的統一部署,全國檢察機關開展了以「依法治國、執法為民、公平正義、服務大局、黨的領導」為主要內容的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通過組織集中培訓、開展向先進典型學習活動、運用反面典型進行警示教育、剖析錯案和執法不規范案件等形式,引導檢察人員全面把握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科學內涵和本質要求,從執法思想、執法觀念和執法作風上,查找與社會主義法治理念要求不相符合的問題,提高思想認識,認真進行整改。經過教育活動,隊伍中的一些突出問題得到進一步解決,帶動了檢察隊伍建設的全面加強。全年有1104個集體和2110名個人受到省級以上表彰,湧現出白潔、艾合買提﹒依明等一批公正執法、為民執法的先進典型。 (二)強化領導班子建設和紀律作風建設。堅持把領導班子建設作為重中之重,進一步加強對領導幹部的教育、管理和監督。實行政治輪訓制度,培訓各級領導幹部18000多人次。建立完善領導幹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制度和述職述廉制度,加強對「六個嚴禁」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最高人民檢察院派員對7個省級院的領導班子進行了巡視,21個省級院開展了對下級院的巡視工作。結合換屆選舉,配合黨委做好檢察機關領導班子的選配工作,對662名檢察長進行了異地交流。加強檢察人員職業紀律和職業道德教育,試行檢務督察制度,完善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度,嚴肅查處違紀違法的檢察人員273人,其中追究刑事責任27人。 (三)推進隊伍專業化建設。認真落實檢察官法,嚴格檢察官職業準入,普遍實行新進人員統一招考、檢察官從通過司法考試的人員中依法選任,繼續完善和推行檢察官遴選制度。以領導幹部和執法辦案一線的檢察官為重點,加強正規化分類培訓,廣泛開展崗位練兵,共培訓偵查監督、公訴、職務犯罪偵查等部門業務骨幹27000多人次。加強西部地區檢察官本科學歷教育,組織東中部地區檢察機關對口支援西部檢察教育培訓,最高人民檢察院為西藏、新疆等少數民族地區培訓業務骨幹500多名。 (四)繼續抓好基層檢察院建設。堅持把檢察工作和隊伍建設的重心放在基層,落實《人民檢察院基層建設綱要》,深入開展爭創先進檢察院活動,評選表彰了200個全國先進基層檢察院。堅持上級檢察院領導聯係基層制度,努力為基層辦實事。最高人民檢察院爭取有關部門的支持,聯合下發了緩解西部及貧困地區基層檢察院檢察官短缺問題的意見,為基層檢察院補充了部分人員編製。28個省級檢察院會同財政部門出台了縣級檢察院公用經費保障標準,進一步完善了基層經費保障機制。 各位代表,一年來檢察工作的成績,是在黨中央的正確領導下,在各級黨委領導和各級人大、政府、政協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支持下取得的。全國人大常委會開展了對檢察官法執行情況的檢查,審議了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檢察機關開展規范執法行為專項整改情況的報告。地方各級人大常委會通過聽取專題匯報、組織代表視察等形式,加強了對檢察工作的監督。各級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對檢察工作提出了許多好的意見和建議,其中全國人大代表提出建議71件,全國政協委員提出提案8件。各級黨委、政府貫徹落實《中共中央關於進一步加強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工作的決定》,為檢察機關解決了不少困難和問題。 在總結成績的同時,我們也清醒地看到,檢察工作與黨和人民的要求相比仍有不少差距,主要表現在:一是法律監督職能作用發揮得不夠。監督意識不強、履行職責不到位的問題在一些地方仍然存在,群眾反映強烈的一些執法、司法不公問題沒有得到有效監督糾正。二是法律監督能力與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要求還不適應。一些檢察人員執法水平不高,執法方式簡單,不注意化解與案件相關的矛盾,不善於做群眾工作,影響執法效果。三是執法不嚴格、不規范的問題仍有發生。有的不嚴格執行法律和辦案制度,不注意依法保障當事人的訴訟權利,有的受利益驅動辦案,違法扣押、凍結和處理涉案款物。四是檢察隊伍的紀律作風建設有待進一步加強。有些檢察人員為民執法的意識淡薄,執法不文明、不公正,有的甚至執法犯法、貪贓枉法。個別領導幹部嚴重違紀違法,造成了惡劣影響。另外,一些地方檢察院辦案力量不足、中西部和貧困地區檢察院經費短缺的問題仍然比較突出。對這些問題,最高人民檢察院要進一步採取有力措施,加強領導和協調,認真加以解決。 四、圍繞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做好2007年的檢察工作 在新的一年里,全國檢察機關要認真貫徹黨的十六屆六中全會和本次全國人大會議精神,堅持「強化法律監督,維護公平正義」的工作主題,加強和改進檢察工作,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認真履行法律監督職責,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和公平正義。堅持把履行好法律監督職責作為服務和諧社會建設的基本途徑,促進解決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依法履行批捕、起訴職責,堅決打擊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社會治安和市場經濟秩序的刑事犯罪,深入開展打黑除惡專項鬥爭。依法履行查辦職務犯罪職責,堅決查辦大案要案和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案件,積極參與治理商業賄賂專項工作,加強預防職務犯罪工作。依法履行對訴訟活動的法律監督職責,強化對民事審判、行政訴訟和刑罰執行活動的監督,堅決監督糾正執法不嚴、司法不公問題,切實防止冤案錯案。加強對人權的司法保護,堅決打擊侵犯人權的犯罪,依法維護軍人軍屬、歸僑僑眷的合法權益,維護農民工、婦女、兒童和殘疾人的合法權益,維護訴訟參與人的合法權益。努力提高做群眾工作的本領,改進執法方式,全面推行不批捕、不起訴答疑說理制度,把定紛止爭、化解矛盾、促進和諧融入執法辦案全過程。 注:【大公網訊】或【大公專訊】為本網即時新聞,非引自《大公報》,敬請留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