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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釘子戶」獲拆遷安置房及90萬
2007-4-3

【大公網訊】記者從重慶市九龍坡區法院3日舉行的重慶「釘子戶」拆遷案新聞發佈會上獲悉,重慶「釘子戶」吳蘋夫婦與開發商達成協議,選擇實物商品房安置,並獲得90萬元營業損失補償。

據新華社重慶4月3日電,重慶市九龍坡區法院執行局副局長楊光在新聞發佈會介紹,4月2日下午4點左右,在法院協調下,吳蘋夫婦和重慶智潤置業有限公司就拆遷安置達成了協議。吳蘋夫婦選擇實物安置方式,由重慶智潤置業有限公司提供位於沙坪壩區的異地安置房一套。根據房屋所在鶴興路片區的統一安置評估標準,吳蘋夫婦位於該片區17號的房屋評估價為2477547元,補償其舊房設備費2222元,搬家費20000元,裝飾補償費100000元。異地安置房為開發商3年前自行開發的商品房,評估價為3068847元,吳蘋夫婦還將補房屋差價469078元。

楊光介紹,由於先後斷水、斷電和斷路,而吳蘋夫婦房屋此前一直用於餐館經營,因此開發商與其協商後同意補償營業損失費90萬元,這是從2005年10月開始按照每月3萬元盈利計算結果的總和。

楊光說,此拆遷案是按法律和有關規定嚴格執行的,吳蘋夫婦的安置補償與該項目拆遷戶執行的是同一個標準,沒有任何私下或特殊處理情況。營業損失補償是營業性補償,是由吳蘋夫婦房屋的使用實際情況進行評估並協商確定的,並不是額外的安置補償。

2004年,重慶南隆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與重慶智潤置業有限公司共同對九龍坡區鶴興路片區進行開發,拆遷工作從2004年9月開始,該片區280戶均已搬遷,僅剩一戶未搬遷。

這幢戶主為楊武、吳蘋夫妻的兩層小樓一直佇立在工地上,並引發海內外媒體和社會的廣泛關注與討論。重慶市九龍坡區法院3月30日發佈公告,責令吳蘋夫婦在4月10日前自動搬遷,否則將依法對他們的房屋實施強制拆除。在多次協商後,吳蘋夫婦與開發商達成協議,並自願將房屋交由其拆遷。2日22時36分,吳蘋夫婦房屋被拆除。

注:【大公網訊】或【大公專訊】為本網即時新聞,非引自《大公報》,敬請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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