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案發當日,同樓住客用繩索助兩母女逃離火場,昨日獲法官稱讚 【大公報訊】獨居深水埗麗閣邨的六十一歲精神病老翁,向鄰居投燃燒彈引起大火,一對母女被濃煙迫退至廚房爬窗逃生,兩人幸獲一名鄰居提供繩索相助,沿著繩索成功逃到三樓平台脫險。警方接報後到場調查,老翁露出可疑神色,並稱有人曾潛入他的住所在他的床上,但終被警方拘捕。老翁昨日在高等法院承認一項縱火罪,精神報告指他接受治療後情況已穩定,毋須還押精神病院。韋毅志法官考慮到被告案發時患有精神錯亂才縱火,但案情仍非常嚴重,卒判處老翁入獄四年,期間須繼續接受心理治療。 須接受心理治療 現年六十一歲的被告蔡少慈,被控於去年八月二十六日在麗閣邨麗蘭樓五樓一個單位,用火摧毀女子高嬋卿的住所。 辯方求情時稱,被告為一名孤獨的精神病患者,靠綜援為生,案發時患有精神錯亂等病徵,導致他以為受到鄰居騷擾,律師又指被告在港「無人無物」,無人開解而魯莽犯案,懇求法官予以輕判。 案中母女險燒死 韋官判刑時指案情非常嚴重,被告在放火時清楚知道住所內有人,明顯有意圖犯法,危害兩人生命,最後更造成災難性損失,若被告因心腸歹毒而犯案可被判監十年。不過,考慮到被告自○五年開始患精神病及失眠,導致他自以為被人迫害而犯案,最後輕判他入獄四年,期間繼續接受心理治療。法官亦在庭上讚揚協助事主脫險的鄰居,認為他們發揮了守望相助精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