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自稱身患腦癌的二十一歲無業青年胡浩旋涉嫌於西環一間補習社內,向一名十六歲的女導師以摸胸摸大腿等方式非禮,該青年被控一項非禮罪名,暫時毋須答辯。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本年五月二日,待取進一步法律意見才再度提堂,由於案情嚴重,被告期間須還押監房候審。 控罪指出,被告胡浩旋於本年三月二十七日,在港島區一間補習社內,非禮一名十六歲少女。控方透露,懷疑被告曾與另一名十六歲以下的女童發生性行為,可能會加控強姦等罪名。據悉,涉案的女事主與被告當時在補習社任兼職導師。 辯方曾在庭上稱,被告是一名腦癌病人,曾於上年十一月接受手術,但現今仍須繼續覆診,而且被告並無案底,希望裁判官能批准被告保釋外出,惟最終不獲接受。 四男女假結婚被囚 兩名內地男子及兩香港女子因涉假結婚個案,昨日在沙田裁判法院分別被判入獄。 第一個個案涉及五十歲的內地男子莊瑞寶,他昨日承認一項串謀欺詐及兩項向入境處人員作出虛假申述的控罪,合共被判監十二個月。其五十六歲的假妻子,香港居民麥玉堂則承認一項串謀欺詐的控罪,被判監十二個月。 本年三月十九日,莊於羅湖管制站辦理入境手續時被入境處人員截獲。莊其後承認接受一名中間人的建議,以人民幣五萬四千元的代價與麥「假結婚」,以便申請每次訪港九十天的簽註並希望最終來港定居。 第二宗個案涉及三十一歲的內地男子陳建軍,他承認一項串謀欺詐及兩項向入境處人員作出虛假申述的控罪,合共被判入獄十二個月。其二十五歲的假妻子,香港居民梁嘉儀則承認兩項串謀欺詐的控罪,被判監十六個月。 陳承認以人民幣五萬元的代價與一名香港居民梁假結婚,以便申請每次訪港九十天的簽註來港尋找工作。陳於二○○五年七月與其假配偶在香港結婚。梁承認為了獲得金錢報酬,分別於二○○五年與陳及另一內地男子假結婚。該名內地男子已於本年二月被判入獄。 僱主少付外傭工資 一名僱主因少付工資予其印尼籍家庭傭工,被勞工處檢控,昨日在觀塘裁判法院,被判罰款三萬四千元。 涉案的僱主陳佩珠在印傭受僱期間,沒有按照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三千二百七十元支付薪酬,先後少付約一萬七千五百元,因此被起訴。 該家庭傭工已於較早時間透過勞資審裁處,向被告取回遭短付的工資及其他終止僱傭合約的補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