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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豐主席獲撤非禮罪
2007-4-14

圖:辯方指重審會對李修良造成更大壓力

【大公報訊】上市公司力豐集團有限公司創辦人兼主席李修良,被指於香港迪士尼樂園酒店附設的水療中心兩度親吻一名二十二歲按摩女技師玉臂,並以「鹹豬手」隔衣掃撫女技師乳房;較早前他在荃灣法院被裁定非禮罪成,判即時入獄三星期。昨日李向高等法院提出上訴,並獲法官接納撤銷控罪且當庭釋放。控方隨即申請將案件發還重審,法官表示需時考慮,遂決定押後頒下判詞宣布是否接納控方申請,並解釋接納被告上訴的理據。

較早前獲准保釋等候上訴的六十二歲被告李修良,昨日身穿深色西裝往高等法院應訊。頭髮斑白的李在犯人檻上顯得憂心忡忡,不過當法庭安排中文翻釋員給他作翻譯時,他滿有信心的表示不需要,因此昨日庭上以全英語進行審訊。當李獲悉控罪撤銷時即露出笑意,且在親友陪同下離開法院。

控方不服申請重審

當高院暫委法官杜麗冰表示接納被告的上訴理據,撤銷被告之控罪時,控方隨即申請把案件發還重審,並表示受害人及另一名女證人亦已答允再出庭作供。辯方表示,被告作為上市公司主席,若案件發還重審,會對他造成傷害。辯方指出,自案件被傳媒廣泛報道後,被告的朋友和教會均質疑他的誠信,證監會亦曾就被告的案底而相約他問話,若要重審亦需拖延數月,將增加被告壓力。辯方還稱,此案的控罪並不算嚴重,不需要重審。法官表示需時考慮,遂決定頒下判詞時才決定是否接納控方申請。

據辯方的上訴理據指出,案件並不是要證明非禮事件有否發生,而是被告的行為是否出於意外,還是有意非禮,但原審裁判官明顯只側重事件有否發生,而忽略被告動機;辯方稱,裁判官忽略了部分證人證供,且沒有在判詞中詳細解釋不接納被告解釋指因事主未能按摩到被告感痛楚位置才捉住她雙手找尋位置;辯方還說,裁判官忽略了事主對「非禮」後的反應且沒有反抗,故此他認為裁判官定罪不妥。不過控方則認為原審裁判官並沒有任何忽略之處,而且亦已作出多方面的考慮,因此定罪沒有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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