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軟飯男涉騙婦人百萬
2007-4-17

【大公報訊】女商人婚姻亮起紅燈,到酒吧結織較她年輕約二十載的男公關。男公關深得女商人歡心,兩人多次外遊並發生性關係。女商人為圓男公關做生意和擁有白金卡的夢想,豪借一百萬元。男公關疑騙去該筆巨款後,威脅把兩人的情慾關係張揚,要求再借一百萬元,女商人報警求助。

年近五十的受害人昨日出庭作供,闡述受騙的經過和與被告之間的情慾關係。她於○四年三月中在尖沙咀一酒吧尋歡,在店內認識洋名「Matrin」。當時二十八歲的被告,聲稱日間是健身教練、晚上當公關。兩人發展一日千里,常相約逛街、看戲。至九月時被告沒有在酒吧工作,兩人仍保持關係,經常外遊,包括澳門、泰國、日本等地,並於被告翌年一月生日當天發生了性關係。

女商人得到愛情,同時付出代價。被告於○四年表示希望和他人經營酒吧,向商人借五十萬,女商人終願意借出二十萬。被告得一想二,表示擁有白金卡是多年的夢想,女商人經不起苦苦哀求,在十月和被告開聯名戶口,並把八十萬存入,被告承諾取得卡後便會償還該八十萬。

然而,在同月的十三日晚上,被告突然相約女商人,威脅女商人再借出一百萬元,否則便把兩人的情史告訴其丈夫。期間女商人在驚惶失措間憤而把煙灰盅打破,意圖用碎片了結生命,但被告好言相勸,應承還錢。然而,被告卻去如黃鶴,女商人無法聯絡他。

否認以欺騙手段在銀行紀錄內促使記帳和勒索罪的被告張冠賢,在警誡下承認和女害人有親密關係,但同時道出另一個版本,稱是和商人在酒店內賭錢,她輸了一百七十萬,並寫下借據,該八十萬是部分的還款。在時租酒店內,女商人因不能接受自己提出分手,才打破煙灰盅企圖自殺,但被他勸止。女商人就否認和被告賭錢和寫下借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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